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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阅读一课文翻译 20-31课          【字体:
 

英语阅读一课文翻译 20-31课

作者:无忧教育    文章来源:www.51education.net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9-9     


20. Three Days To See
  我们大家都读过激动人心的故事,故事中主人公的寿命已到期限。这段时间有时度日如年,有时一年短如一日。然而我们总是非常感兴趣地去探索那将死的人怎样度过他最后的时日。当然我说的是那些有选择权的自由人,而不是那些活动范围受到严格限制的犯人。
  这样的故事使我们思考,使我们想到在同样的情况下该做些什么。作为一个终有一死的人,我们该用什么样的活动,什么样的经历,什么样的联想去填塞那最后的几个小时?在回顾过去时,我们将发现什么应使我们感到幸福,什么应使我们感到后悔。
  有时我想,如果我们在世的每一天都假定我们明天就要离开人世,那将是一个很好的生活准则。这样的态度将使生活显得特别有价值。我们每天的生活应当过得从容不迫,朝气蓬勃,观察敏锐,而这些东西往往在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的时间长流中慢慢消失。当然也有一些人信奉享乐主义的信箱,只知道“吃、喝、玩、乐”,然而,多数人在确知死神将至反而有所节制。
  在那些故事中,将死的主人公往往在最后的时刻由于幸运降临而得救,并且从此以后他就改变了自己的生活准则。他变得具有更加明确的生活意义并赋予生活永久和神圣的价值。经常可以看到那些在死亡阴影下生活或生活过的人,即对他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添上甜美的色彩。
  然而,我们中的许多人却把生活看成理所当然的事。我们知道自己总有一天会死去, 但我们总把那一天看成遥远的未来。当我们身强力壮的时候, 死亡好象是不可思议的而我们也很少想到它。岁月漫长无期地流逝着。于是我们成天奔波于微不足道的琐事,却很难意识到我们对生活所采取的漫不经心的态度。
  恐怕我们对自己所有感官功能的使用也采取了同样的消极的态度。只有聋子懂得听力的价值,只有瞎子才会对光明祈求不止,尤其对一个在成年期丧失了视力和听力的人,这种需求会更加强烈。然而,那些从未体会过失去视力和听力痛苦的人,却很少充分使用这些幸福的感觉器官。他们的眼睛和耳朵模糊地看着和听着周围的一切,心不在焉,也漠不关心。人们对于自己的东西往往不太珍惜,而当失去时,才懂得它的重要,生病了才知道保养身体,这已是老生常谈了。
  我经常这样想,如果每一个人在他青海年时期都经历一段瞎子与聋子的生活, 将是非常有意义的事。黑暗将使他更加珍惜光明;寂静将使他更加喜爱声音。



我们大家都读过激动人心的故事,故事中主人公的寿命已有限期。这段时间有时度日如年,有时一年短如一日。然而我们总是非常感兴趣地去探索那将死的人怎样度过他最后的时日。当然我说的是那些有选择权的自由人,而不是那些活动范围受到严格限制的犯人。这样的故事对我们很有启发,使我们想到在同样的情况下该做些什么。作为一个快死的人,我们该用什么样的活动,什么样的经历,什么样的联想去填塞那最后的几小时?在回顾过去时,我们将发现什么感到幸福,什么应当后悔。
  有时,我常这样想,当我今天活着的时候就想到明天可能会死去,这或许是一个好习惯。这样的态度将使生活显得特别有价值。我们每天的生活应当过得从容不迫,朝气蓬勃,观察锐敏,而这些东西往往在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的时间长流中慢慢消失。当然,也有一些人一生只知道吃、喝、玩、乐”,然而,多数人在确知死神将至时反而有所节制。
  在那些故事中,那将死的主人公往往在最后的时刻由于幸运降临而得救,并且从此以后他就改变了自己的生活准则。他变得更加明确生活的意义和它的永久神圣的价值。经常可以看到一些人,他们生活在死的阴影之下,却对他们所作的每一件事都怀着柔情密意。
  然而,我们中的许多人却把生活看成理所当然的事。我们知道自己总有一天会死去,但我们总把那一天想得很遥远。当我们年富力强的时候,死亡好象是不可思议的,而我们也很少想到它。日子好象永远过不完似的。因此,我们一味忙于微不足道的琐事,却不知道这样对待生活的态度是太消极了。
  恐怕我们对自己所有官能和意识的使用也是同样的冷漠。只有聋子懂得听力的价值,只有瞎子体会得到看见事物的乐趣。这种意见尤其适用于那些在成年期丧失了视力与听力的人。然而,那些从未体会过失去视力和听力痛苦的人,却很少充分使用这些幸福的官能。他们的眼睛和耳朵模糊地看着和听着周围的一切,心不在焉,也漠不关心。人们对于自己的东西往往不太珍惜,而当失去时,才懂得它的重要;正如我们要到病倒时才认识身体健康的好处。
  我经常这样想,如果每一个人在他的青少年时期都经历一段瞎子与聋子的生活,将是非常有意义的事。黑暗将使他更加珍惜光明;寂静将使他更加喜爱声音。
  我经常考查我那些有视力的朋友,问他们看到了什么。最后,我的一位好友来看我,她刚从森林里散步回来,问她都看到了些什么。。她回答说:“没有看到什么特别的东西。”如果我不是习惯听这样的回答,那我一定会对它表示怀疑,因为我早就相信,眼睛是看不见什么东西的。


  我常这样问自己,在森林里走了一个多小时,却没有发现什么值得注意的东西,这怎么可能呢?我这个有目不能视的人,仅仅靠触觉都能发现许许多多有趣的东西。我感到一片娇嫩的叶子的匀称,我爱抚地用手摸着银色白桦树光滑的外皮,或是松树粗糙的表皮。春天,我满怀希望地在树的枝条上寻找着芽苞,寻找着大自然冬眠后的第一个标志。我感到鲜花那可爱的、天鹅绒般柔软光滑的花瓣并发现了它那奇特地卷曲。大自然就这样向我展现千奇百怪的事物。偶尔,如果幸运的话,我把手轻轻地放在一棵小树上,就能感到小鸟放声歌唱时的欢蹦乱跳。我喜欢让清凉的泉水从张开的指间流过。对于我来说,芬芳的松叶地毯或轻软的草地要比最豪华的波斯地毯更受欢迎;四季的变换,就像一幕幕令人激动的、无休无止的戏剧,它们的行动通过我的指间流过。
  有时,我在内心里呼唤着,让我看看这一切吧。仅仅摸一摸便给了我如此巨大的欢乐,如果能看到的话,那该是多么令人高兴啊!然而,那些有视力的人却什么也看不见,那充满世界的绚丽多彩的景色和千姿百态的表演,都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人类就是有点奇怪,对我们已有的东西往往看不起,却去想望那些我们所没有的东西。然而,这是非常可惜的,在光明的世界里,将视力的天赋只看作是为了方便,而不看作是充实生活的手段。
  如果我是一所大学的校长,我将设一门必修课“怎样使用你的眼睛”。教授应当启发他的学生,如果他们能真正看清那些在他们面前不被注意而滑过的事物的话,那么他们的生活就会增加丰富多彩的乐趣。他应当努力唤醒他身上那些处于睡眠状态的、懒散的官能。
  也许,我最好用想象来说明一下,如果我有三天能用眼睛看见东西的话,我最喜欢看到什么。而且,当我在想象时,我希望你也想一想这个问题,假如你只有三天能看到东西的话,你将怎样使用你的眼睛呢?假如你知道,当第三天黑夜来临以后,太阳就永远不会再从你面前升起,你将怎样度过这短暂插入的、宝贵的三天时光呢?你最高兴看到的是什么东西呢?
  自然,我最希望看到的东西是那些在我的黑暗年代对我变得最亲切的东西。你也一定希望长时间地看着那些对你感到最亲切的东西。这样,你就可以把对它们的记忆带到黑夜里去。
  如果靠某种奇迹我能有三天睁眼看东西的时间,然后又回到黑暗里去,我将把这三天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天,我要看到那些好心的、温和的、友好的、使我的生活变得有价值的人们。首先,我想长时间地盯视着我亲爱的教师,安妮·莎莉文·麦西夫人的脸,当我还在孩稚时,她就来到我家,是她给我打开了外部世界。我不仅看她的脸部的轮廓,为了将她牢牢地放进我的记忆,还要仔细研究那张脸,并从中找出同情的温柔和耐心的生动的形迹,她就是靠这些来完成教育我的困难任务。我要从她的眼睛里看出那使她能坚定的面对困难的坚强毅力和她那经常向我显示出的对于人类的同情心。
  我不知道怎样通过“心灵的窗户”——眼睛去探索一个朋友的内心世界。我只能通过指尖,“看到”一张脸的轮廓。我能觉察到高兴、悲伤和许多其它明显的表情。我了解我的朋友们都是通过摸他们的脸。但是,只凭摸,我不能准确说出他们的个人特征来。我知道他们的个性,当然还要通过其它方面,通过他们对我表达的思想,通过他们对我显示的一切行为。但是,我不认为对于我所深知的人,要想更深地了解他们,只能通过亲眼见到他们,亲眼看见他们对各种思想和环境的反应,亲眼看到他们的眼神和表情的即时的瞬间的反应。
  我对于在我身边的朋友,了解得很清楚,因为,经过多年的接触,他们已向我显示了自己的各个方面。但是,对于那些萍水相逢的朋友,我只有一个不全面的印象,这个印象是从一次握手,从我用手指摸他们的嘴唇或他们击拍我的手掌的暗语中得到的。
  而对于你们那些视力好的人来说,要了解一个人就要容易得多和令人满意得多。你们只要看到他那微妙的表情,肌肉的颤动,手的摇摆,就能很快抓住这人的基本特点。然而,你是否想过要用你的视力看出一个朋友或是熟人的内在品质呢?难道你们那些视力好的人们中的大多数不都只是随便看看一张脸的轮廓,而且也就到此为止了吗?
  例如,你能准确地说出五个好朋友的面孔吗?有些人可能说得出,但多数人却说不出。根据我的经验,我问过许多结婚很久的丈夫,他们的妻子的眼睛是什么颜色,他们经常窘态毕露,老实承认他们不知道。而且,顺便提一句,妻子们总是抱怨他们的丈夫不注意新衣服、新帽子和房间布置的变化。
  视力正常的人很快就习惯于周围的环境,而事实上他们只注意那些惊人的和壮观的景象。然而,即使在看最壮观的景色时,他们的眼睛也是懒散的。法庭的记录每天都表明“眼睛的见证”是多么不准确。一件事将被许多人从许多不同的方面看到”。有些人比别人看得更多些,但很少有人能将自己视力范围内的一切都看在眼里。
  啊,要是我有哪怕是3天的视力,我该看到多少东西呢?


21. How George,Once upon a Time, Got up Early in the Morning早起无益
第二天早上6点钟醒来,发现乔治也醒了。我们俩都翻了个身,想再睡一会儿,可是却睡不着。假如我们当时有什么特别的理由不该再睡,而是应当马上起床穿上衣服的话,我们在看表的那会儿就会睡着,而且一直要睡到10点钟。既然我们想不出有什么必要在至少再睡两个小时以前起床以及我们在那个时候起床又实在太荒唐,我们俩当时之所以居然都会感到再躺上5分钟就会要我们的命,这完全符合世间的事物生来就是别别扭扭的这条规律。
乔治说,这种事情他在大约18个月以前独自一人在一个吉宾斯太太的房子里借住的时候也曾有过,只是那一次情况更糟。他说有一个晚上他的表出了毛病,停在8点一刻上。他当时并不知道这回事,因为他在上床的时候不知为什么竟然忘了给表上弦(这对他来说是很不寻常的事),然后也没对它看一眼就把它挂在枕头的上方了。
这事发生在冬天,非常接近于白昼最短的那一天,而且又有一个星期的大雾,因此当乔治早晨醒来时天色仍很黑暗这一事实也不能成为他判断时间的依据。他伸手把表拿下来。表上的时间是8点一刻。“仁慈的老天保佑吧!”乔治惊道:“我可是必须在9点以前赶到城里啊。怎么也没有叫我一声呢?咳,这太不像话了!”他把表往下一扔,跳下床来,洗了个凉水澡,洗脸穿衣裳,用凉水刮脸,因为等热水来不及了,然后赶紧又奔过去看表。
不知是因为它被扔在床上时受到的震动使它重新启动还是怎么的,这一点乔治没法断定,但可以肯定的是,那表已经从8点一刻的地方开始又走起来,现在指向8点40分。


乔治一把抓起了表就飞奔下楼。起居室里一片黑暗和寂静,没有炉火,没有早饭。乔治说,吉太太这一手实在太恶劣了,太不像话,他决心要在晚上回家的时候把他对她的看法告诉她。然后他急忙穿上大衣和拨掉,乔治心里暗骂那吉太太真是个老懒鬼,同时他又觉得非常奇怪:人们怎么没能循规蹈矩地起床。他开了门上的锁,拔掉插销,就奔了出去。
他一口气狂奔了1/4英里,直到跑了那么长一段路他才开始意识到事情有点蹊跷:街上人怎么那么少,而且没有一家店铺开门。这天早上天色固然很黑,又有大雾,可是为了那个缘故就停止一切营业,则似乎是一种很不寻常的做法。他自己就得去干活,别的人为什么仅仅因为天黑和雾就懒在床上不起来呢?
最后他来到了霍尔本。只见家家百叶窗户紧闭,连一扇拉开的她没有!街上也看不到公共马车的踪影。目力所以能看到3个人,其中一个是警察,一辆满载白菜马车和一辆样子破破烂烂的出租马车。乔治掏出表来一看:时间是9点缺5分!他站定下来数了数自己的脉博。他弯下腰去摸了摸自己的两腿。然后他手里仍旧拿着那块表走到那警察问他知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


 


“现在是什么时候吗?”那警察用显而易见的怀疑目光把乔治上下打量了一番说:“你只要留神听,就会听到时钟报时的。”
于是乔治就侧耳去听,近处有一个钟果然立刻敲了起来。
“可是它只敲了3下呀!”在它敲完后,乔治用一种委曲的声调说道。
“那么你想要它敲几下呀?”那警察问。
“自然是9下啦,”乔治说,他把他的表拿给对方看。
“你知道你住在哪儿吗?”那位公共秩序的维护者严厉地问道。
乔治想了一下,就说出了他的住址。
“噢!那就是你住的地方,对吗?”那人说道:“那好,你就听我的劝告,安安静静地上那儿去,把你那块宝贝表也带走,可别再捣乱了。”
乔治感到莫名其妙,百思不得其解,他一边沉吟一边重新往回走,不觉到了家,于是开门进去。
起先,在他进门以后,他原打算再次脱衣上床的,可是一想到他还得重新穿衣裳和重新洗脸,以及还得再洗个澡,他又改变了主意,决定不再上床,就在安乐椅上睡觉算了。
可是他睡不着:他一生中从未有过比这更觉得难以入睡的时候。因此他点亮了灯拿出象棋盘来,自己和自己下了盘棋。可是就连那样也没能使他心情愉快:似乎总显得慢慢腾腾的,于是他放弃了下棋,设计图看书,可是他似乎也没法对看书发生任何兴趣,于是他重又穿上大衣出去走走。
街上冷冷清清,凄凉可怕,他所碰到的所有的警察都用毫不掩饰的怀疑目光看他,用他们的提灯照他,还到处跟踪他,这些最后对他产生了很大的心理作用,使他开始觉得自己似乎真做了什么坏事,于是渐渐地,每当他听到那整齐划一的啪嗒啪嗒的脚步声临近时,他总要偷偷拐进小街僻苍和躲进黑暗的门洞里。
这种行为自然只能更加重警方对他的疑心,于是他们就过来把他搜了出来并且问他在那儿干什么,而当他回答“什么也没干,”他只不过是出来散散步(当时是凌晨4点钟)的时候,他们好像并不相信他的话,有两名便衣警察送他回家,看看他是否果真住在他所说的那个住址。他们看到他用钥匙开门进去,然后他们在街对面占据了制高高点对那幢房屋进行监视。
他进屋以后想生个火给自己做点早饭,纯粹是为了消磨时光,可是他似乎什么也动不得,不管是一桶煤,还是一把勺;他不是把它掉在地上就是自己被绊倒,会弄出很大的声响,他深怕因此会吵醒吉太太而她又会误以为有窍贼闯了进来而打开窗户喊叫“警察”,那时这两名警察就会冲进来把他戴上手铐押上治安法庭去。
到这时候,他心理上已经处于一种病态的紧张状况,他想象着对他进行审讯的情形:他试图向陪审团说明情况,可是谁也不相信他的话,他被判处20年的劳役拘禁,他母亲悲伤过度而死。因此他就放弃了做早饭的企图,用大衣裹着身子坐在安乐椅里,直到吉太太在7点半钟下楼来为止。
他说,自打那天早上以来他从未过早地起床过,那次给他的教训实在太深刻了。


22 The Time Machine 时间机器


    在19世纪即将逝去的那一年里,时间旅行家晚饭后为了给朋友们助兴,谈起了时间作为第四维度的话题。他说所有事物不仅存在于长度、宽度和厚度之中,而且也存在于时间之中。我们无法确切地觉察时间的维度的唯一原因是由于我们自己也在时间当中运行。
    为了校正这一状态并检验他的理论,时间旅行家制造了一台机器,它能帮助他穿越过去或未来许多世纪。他向满腹狐疑的客人们(一位是政治家,一位是医生和还有一位是心理学家)展示他花费两年时间制造的这台机器的实物模型,这让他们吃惊不小。在他的劝说下心理学家按了一下操纵杆,那模型便突然消失。时间旅行家瞠目结舌的客人们,一旦他的机器得以完善,他希望能将自己发射到未来去。
第二周,还是这帮客人在时间旅行家的住所聚会,还有一位报纸编辑也加入到他们的行列。主人迟迟未来吃饭,客人们对些大惑不解。是什么事耽搁了他?他真的去未来世界旅行了吗?
突然,门猛然打开,时间旅行家出现了,他一脸尘土,衣冠不整,满身泥污,下巴颏被深深地划了一个大口子。待他洗过澡,换好衣服,大家一起吃过晚餐后,他向客人们讲述了他离奇的经历。
在那次向客人们展示机器模型后的1周时间里,时间旅行家改善了他的机器翻译。就在那天上午,他用皮带将自己捆绑在时间机器里,然后像火箭一样飞向未来时代。旅行极其不适,因为白昼与黑夜持续不断地飞逝而过,光明与黑暗的来回交替使他的眼睛感到刺痛。在朦胧而奇异的未来的世界里,他终于使时间机器颠簸着停了下来,发现自己来到了公元802701年。
    时间旅行家指望发现一个高度发达的文明世界,但却在薄雾笼罩的温暖空气中看见了一尊高大的让人觉得有不祥不兆的白色斯芬克斯塑像,它坐落在一个巨大的基座上。不久,一些人向他走来。他们身体虚弱、纤细,大约只有4英尺高。其中一个像孩子一样天真地询问时间旅行家是否是乘着雷暴雨从太阳飞来。然后这些虚弱的人用花环打扮时间旅行家,围着他又唱又跳。他们对他的时间机器有点好奇。在让他们触摸这机器之前,他把操纵杆取下来,以防事端。他们一块儿就餐,吃的是水果和蔬菜---因为动物已经灭绝---这些被称之为埃落伊的人教时间旅行家学习他们语言的入门知识。
    时间旅行家断定,埃洛伊人是一种过度文明的种族。他们容易疲倦,像小孩子一样,很愉会失去对各种事物的兴趣。他们极为懒惰,但美丽、平和、友好。时间旅行家意识到这是人类进化的尽头。在这个世界里,他们依赖精良和高效的机器摆脱了生存竞争,于是,人类变得胸无大志和缺乏自信。正是由于埃洛伊人不再跟早已被征服的大自然斗争,他们变得通情达理,乐于全作。他们已经到达了文明的表面目标,似乎过着一种平淡无奇却很幸福的生活。


 


        谢幕降临后,时间旅行家十分惊愕地发现他的机器不见了。他试图唤醒埃洛伊人,但他们害怕黑暗,不愿帮助他寻找机器。时间旅行家心神不安地终于进入了梦乡。次日清晨,他发现一条通向那座巨大的白色斯芬克斯塑像的小径。他认为他的时间机器就在这座塑像里面。他想打开斯芬克斯的门,但毫无结果,埃洛伊人不愿合作。时间旅行家对自己能否回到自己生活的世纪中去开始感到绝望。
然而就在这时,时间旅行家在埃洛伊人中交上了一个特别的朋友。她叫维娜,是一位温柔,亲切,天真烂漫的姑娘。她差点儿被淹死,是他救了他。维娜跟其他埃洛伊人一样极易疲倦,害怕黑暗,但她十分忠实地参加了时间旅行家的冒险活动。
        在他旅居生活的第四天,时间旅行家时白了天黑以后埃洛伊人为什么会害怕。在一座古建筑的黑暗废墟里,他发现有一些奇怪的眼睛在盯着他。于是他跟踪他们,结果发现他们属于一种令人厌恶,形体似猿的动物,在他前面阔步慢跑着,最后沿着一架梯子进入一个洞穴时消失了。时间旅行家意识到,这些被称为莫洛克人的就是他那个时代的人类繁衍下来的后代,直到这时他才相信,他们和埃洛伊人一样具有人的属性。世界已分裂为居住在地球表面虚弱无力的埃洛伊人和那些在地下黑暗通道里到处爬行,凶狠可恶的莫洛克人,他们如同人形蜘蛛,只是到了夜晚才出现。显然,埃洛伊人是社会的主人,他们是19世纪英国统治阶级的后代。莫洛克人则是劳动阶级的后裔,从事所有的体力劳动,但他们的残暴与野蛮使埃洛伊人终日处于极度恐慌之中,他们害怕这些奴仆们造反。
        现在时间旅行家终于弄清了不是埃洛伊人将他的机器藏起来,而是莫洛克人。他不顾维娜的警告,决定跟踪到他们的洞穴。时间旅行家艰难地爬进其中一个洞穴,看见一群莫洛克人正在啃吃大块的肉。他受到他们的攻击,但他在他们眼前擦了几根火柴才得以逃到了地面,后来他十分恐惧地意识到莫洛克人是以吃埃洛伊人的肉为生的,他们总在夜间劫持那些受害者。
唯一能对付这些可恶的动物防身武器是光,他们害怕光,正如埃洛伊人害怕黑暗一样。因为火柴快用完了,第二天时间旅行家和维娜一起去冒险,寻找其它光源。他发现一座古代绿瓷宫殿,这显然是为埃洛伊人所遗忘很久的科学与自然历史博物馆。在那里他十幸运地找到了一些火柴以及能制作一根蜡烛的蜡。
去博物馆的艰难跋涉已使维娜筋疲力尽。时间旅行家只好决定与她当晚在外露宿,他们生起一堆火好驱赶这些野兽。但是,当他发现一些莫洛克人正倦伏在树林里时,他觉得还是在一座小山上过夜会更安全些。于是就在山上又点燃了一堆火。夜里醒来,他发现新燃的火已经熄灭,火柴也不见了,维娜也不在那里,他担心她是被莫洛克人绑架了,他到处寻找,但毫无结果。他发现他们生的火已蔓延整个森林,烧死了三四十个莫洛克人。
        他日宿夜行,赶回到斯芬克斯塑像处。他决定用在科学与自然历史博物馆里找到的一根撬根打开它。可是,他赶到那里的时候,那扇门已经敞开,时间旅行家并没有怀疑到这是一个圈套,便走了进去。在里面他找到了他的机器。可是就在这时,一群莫洛克人朝他猛扑过来,他一面发动机器一面挡开他们。正当这些莫洛克人要抓住他使他遭受维娜同样的命运时,机器猛然飞了起来,他摆脱了他们的纠缠,进入遥远的未来。几百万年后,地球已经停止了在地轴上旋转。时间机器降落在一片荒凉的海滩上,时间旅行家发现那里唯一的栖居动物是那些身躯庞大,相貌凶恶的螃蟹。他又将机器发动起来,现在(也就是离开他的安全可靠的实验室3午万年后),他发现世界已成为一个寒冷而寂静的庞然大物,微弱暗淡的光线是来自快要熄灭的太阳。
        时间旅行家非常恐惧,开动机器掉头返航。他终于回到了家,向朋友们讲述他的经历。尽管时间旅行家对未来大失所望,但他又踏上了穿越时空的旅程。3年以后他仍未返回。至于他在时间深渊里遇到了什么意外,他的朋友只能做出推测而已。


23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美国宪法


    我讲授的题目是《美国宪法》。每年有成千上万的观光者前往华盛顿特区参观国家档案馆,看一眼长期在那儿展览的《美国宪法》原始文献。这是一部180多年来塑造我们民族生命的法典。我下面要讲的是这部宪法的历史背景,1787年制定这部宪法的那次伟大的制宪会议,宪法中部分主要原则和条款以及长期以来为了适应不断发展的社会的需要而对宪法中部分主要原则和条款以及长期以来为了适应不断发展的社会的需要而对宪法进行修正的途径。1775年,13个英国殖民地,也就是后来组成合众国的那13个州,都位于北美大陆的大西洋沿岸。第一个殖民地建于1607年,最后一个建于1732年。几十年的时间,殖民地迅速发展。到了1775年,这些殖民地已经拥有200多万人口。它们享有极大的自治权。每个殖民地都设有自己的立法机构,立法机构效仿英国议会,由两院组成。殖民地彼此独立,但他们有着共同的英国文化和政治传统,所有的殖民地都要服从英国议会通过的法律,效忠英国君主。后来发生了一场反对英国统治的革命。美国革命的爆发,原因之一是殖民地日益强大,不再过多地依赖英国的支持。原因之二是殖民地的居民与他们的祖先相比,已经不再那么像欧洲人了。还有一个原因是,在殖民地的居民看来,英国政府似乎企图对他们施加越来越多的控制,约束了他们的自由。于1775年爆发的这场革命持续了好几年。在法国的帮助下,这些殖民地最终获得了这场战争的胜利。1783年,英国签署了一项和约,承认了它们的独立。与此同时,新近成立的13个州组成了美利坚合众国。在战争结束前,这13个州就意识到他们需要像战时那样联合起来。1782年他们实话了一项联邦体制下进行联合的计划。这意味着每个州在许多方面将保持独立,但同时需联合在统一的政府下,政府的责任是做一些各州独自完成的不同事情。不幸的是,这项计划没有规定一个强大的联邦政府,使之有能力做所需之事。几年的实践之后,这一点变得越发明显。1786年,联合政府下令各州选拔代表参加1787年春天在费城召开的会议,这就是美国历史上的一个转折点-----制宪大会。在美国从未开过如此重要的会议。出席会议的有55人,其中有的是我们历史上最有名的人士,包括主持大会的乔治-华盛顿,以及本杰时-富兰克林、詹姆斯-麦迪逊和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他们从5月直至9月一直不停地秘密开会,直到他们起草了一份新的政府计划送往各州批准才休会。这份文献就是《美国宪法》一位伟大的英国政治家将这部宪法称之为“我所知道的人类智慧应用在政治事务上(可以说)一举创造出来的现代最伟大的杰作。”1788年底前,这部宪法得到了多数州的赞成,并于1789年生效。从那时候起,它一直是美国的基本法。“我们美国人民,”宪法的序文就是这样开始写的。接着序文根据民意在建立和接受新的政体形式方面提出了6个目标。这些目标是:第二,建立一个更加完善的联合政府;第二,建立司法公正;第三,保证国内和平;第四建立国防部;第五,促进福利事业的发展;第六,确保自由赐予他们自己及其后代的幸福。(教材原文有误---编者注)宪法的制定者们除了继续实行双重正体外别无选择。在这种体制下,各州政府管理自己的事物,而中央政府则集中处理那些州政府所不能有效地处理的问题。这样一来,人们就要遵循两套法律:国家法律和他们所在州的法律。再没有什么其它方案可以赢得每个州的支持,这一点是需要记在心里的基本事实确凿。问题是要建立一个由众多有主权的州所组成的主权国家。联邦政府的建立必须与各州政府避免发生冲突。在解决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上,美国人对政治科学做出了巨大贡献---联邦政府体制。现在我们来简要地看一看宪法本身。它的主要原则是什么?主要条文是什么?首先,这部宪法是建立在权力付托的基础上。这就是说国家政府只享有人民在宪法中赋予它的各种权力。在行使某种权力之前,联邦政府必须从宪法中寻找这种行使权力的依据。宪法中没有赋予合众国政府的权力,也没有否认赋予各州的权力,则保留给各州或人民本身。因此,各州拥有联邦政府所没有的权力。比如说,联邦政府无权通过有关各州的婚姻和离婚问题的法律。在这些问题上,各州制定了各自的法律。其次,宪法规定,联邦政府应建立健全在权力分离的原则的基础上。它规定了3个不同的政府部门:立法部门,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根据宪法,国会拥有全部立法权;国家行政权力赋予总统;司法权赋予最高法院和其它联邦法院。宪法制定了许多条文,意在保持各部门的独立和强大。各部门之间以各种方式相互牵制和制约。通过这种方法,没有哪一个机构能拥有国家的所有权力。总统是三军总司令,但是所有支付军队的经费必须经过国会一拨付。最高法院有权宣布一项国会通过和总统批准的法令为违宪和无效,而总统任命最高法官须经参议院的许可,如果他们不能以身作则,国会有权罢免他们。宪法赋予联邦政府巨大的权力,使之足以能够处理涉及整个国家的事务。国会有权征税、保留军队、宣布战争、高速各州之间的贸易和对外贸易、接纳新州加盟联邦以及许多其它事务。总统的权力包括经参议院同意与外国签订条约的权力。联邦法院有权在宪法和联邦法律条文规定的范围内审理发生的所有案件。倘若某一州的宪法和法律与联邦守法或根据联邦守法指定的任何法律或条约发生冲突,那么该州的宪法或法律必须做出让步。美国宪法以及在此基础上制定的各种法律和签订的条约是国家的最高法律。《美国宪法》维护个人权利。宪法坚持宗教自由、新闻出版自由和言论自由的原则;规定对被指挥犯罪的人要公正审理,禁止酷刑和特殊刑罚;保障民宅不受当局非法搜查;禁止任何州未经过正当法律程序剥夺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禁止剥夺任何人受法律平等保护的权利。《美国宪法》是如何适应不断变化的需求和观念的?它如何能够生存近200年?答案是:从一开始,宪法就不断修改。主要通过两种途径进行修改:一是通过正式修订;二是通过最高法院的解释。守法制定者们早就意识到宪法的修改是必要的,如果无法对其修改,那么守法就不会发挥较长的作用。但同时使之不能轻易改变。所有写入宪法的修正案是根据宪法的原始文献中规定制定的。一个修正案可以由国会两院三分之二的人提出或应三分之二的州产法机构的请求由国会召集的会议提出,最后必须经过四分之三的州的同意,这时,也只有这时,修正案才能成为宪法的一部分。自1789年,已经有26条宪法修正案被采纳,其中有10条几乎是在宪法生效之后不久被采纳的。它们就是我们称之为《人权法案》的修正案,顾名思义就是保护个人权利。有些修正案扩大了选举权,如禁止龄降低到18岁。有一项伟大的修正案废除了美国的奴隶制。南北战争结束后被接受的第十四修正案最近几年做出了巨大努力,给黑人和其它种族带来了更大的公正。还有其它一些修正案,它们改革了参议员的选举办法,目的是使选举更具民主,增加了国会的征心赋税权。通过修正的办法,我们已经克服了宪法中的不足之处,从而使之永保活力。第二种修改宪法的方法是通过法院行为。联邦法院的任务就是在联邦法律下不断审理案件。有时辩护律师争辩说,他的当事人被指挥所犯法律是违背宪法的,国会在宪法下无权通过该项法律。最后裁决这一点是否正确取决于最高法院。有时候,最高法院也会改变看法。最高法院在两次宣布国会通过的童工管理法不合宪法后规定,国会享有管理州际贸易的权力,同时附有管理童工的权力。最高法院支持国会享有工资管理权也是基于同样的理由。到了20世纪,最高法院支持联邦政府的社会保障计划,其理由是国会在宪法范围内有权征税维持公共福利事业。早期法院不会将这些意图写入宪法。近几年,法院决议对保护个人权利的宪法条文的解释已经放宽了。在19世纪,最高法院支持种族隔离学校。1954年,最高法院宣布这些学样为非法。有时最高法院判决,对嫌疑犯或被指挥犯罪的人所使用的方法与宪法里的规定相悖,哪怕这些方法使用很久。这类决议我们有很多。随着社会越来越反对死刑,许多人希望最高法院能废除死刑,宣布死刑是宪法所禁止的残酷和特殊的一种刑法。最高法院就是协助修订宪法,以适应不断变化的需要和观念。《美国宪法》存在了如此长的历史是一种奇迹。起初它只是为由13个州组成的联邦而制定的,当时的人口只有300万左右,大多数以农为生。今天它所服务的对象则是一个由50个州组成、人口3亿多、大多数人生活在城市的高度工业化的国家。美国人民希望这部宪法在未来将一如既往地继续支配他们的命运。


24 The World at War 战乱世界


19世纪后期,英国尽可能不插手他国政治。欧洲被分成了两大阵营:一个法国、俄罗斯为首,另一个以德国、奥地利和意大利为首。英国支持第二阵营,因为法国威胁着她在非洲的利益,而俄罗斯人则威胁着她的印度边界,但德国变得太强大了。自普鲁士王1870年征服了法国之后,德意志各王车得到了统一。普鲁士王成了全德意志的皇帝。他是维多利来女王和女婿,但他的野心没有顾及这层关系。英国用越来越不信任的眼光注视着他。德国人已经拥有欧洲最精锐的军队。到了1901年维多利来驾崩的时候,他们开始建立一支非常庞大的海军,而这支海军不是用来保护贸易的。目的只有一个:与英国海军抗衡。对这位皇帝的好意,爱德华与法国签订防御条约,但表示,要是德国进攻法国,英国人是不会袖手旁观的,并且制订了计划辞行建15万军队,随时越过英吉利海峡。1914年战争爆发的时候,这支部队及时地越过海峡拯救了法国。英国与德国没有争端,主要分歧在支持法国的问题上。如果德国人发起直线进攻,他们可以在任何外来势力干涉之前就能拿下巴黎。但他们是从比利时发起袭击的。他们的皇帝不信,英国会为了“一张纸片”而对德宣战,“一张纸片”是他对帕默斯顿和约的轻蔑描写,然而,当他进攻比利时的时候,全英联合起来反对他,世界的半数国家不久就战斗在法兰西泥泞的战壕里。大英帝国的每个联邦很快加入了英国这一边,3年后美国也加入了他们的行列。战争结束的时候,双方都损失惨重。帝国损失了100万军队,英国消耗了所有的财富。这场战争结束了自由党开战以来的8年执政。8年间,自由党在对富人追加税收、在帮助穷人特别是失业人员方面做了很多事。它引入了医疗保险、工厂事故保险,为了儿童组织定期体检。地方政务委员会得到了更多的权力,但独立性削弱了;政府财政帮助了地方,但地方事务却遭到了政府的干涉。上议院对越来越高的税收不满。1909年他们拒绝通过政府一年一度的财政预算。预算中包括土地税,这是首相劳埃德、乔治故意敖预算的,因为他知道大多数拥有土地的贵族一定会抵制的。这是一个绝妙的陷阱,他们跳了进去。几百年来,习惯上他们可以拒绝通过普通的法案,但这一次他们拒绝的是政府预算,因为经有悖于他们切身利益。这正是削弱他们势力的时机。次年,爱德华七世去世,新一轮选举表明人民支持政府。爱德华的儿子乔治五世不得不说服上议院改变主意,他威胁上议院,他要加封自由党新贵族,正如威廉四世为通过《格雷议会改革法案》时所采取的措施那样。全国人民欣慰地看到皇室权势还能用来支持他们的意愿,皇室的地位得到了加强。这场战争的胜利是劳埃德、乔治领导下的自由党和保守党战时联合内阁赢得的,但随后紧接着的是一个不明智的和约。复仇的情绪笼罩着法国,因为他们在战争中损失最大,但劳埃德、乔治不愿听他顾问们更加温和的意见。美国人很快对这件事失去了兴趣。一个叫做国际联盟的国际性议会参日内瓦成立,但美国人和俄罗斯人拒绝加入。对德国的严厉制裁帮了希特勒的忙,使他上了台柿巳次蘖χ浦埂0嫉亩懒⑽侍庀衷谥沼诮饩隽耍欧钚陆痰谋卑荚敢饬粼诹贤豕铩?937年爱尔兰岛的其它部分决定彻底脱离英帝国并取国名爱尔兰,此前它一直是英联邦的自治领。第二次世界大战,爱尔兰没有参加,但她的许多士兵在英国军队里参加战斗。在贝尔法斯特,北爱尔兰有自己的议会,但众议院里也有它的12名成员。马恩岛也有自己的产法议会,叫做恺斯下议院。海峡群岛,特别是泽西岛和格恩西岛,以养牛出名。它们原归属于威廉征服者,现在仍效忠英王,而非伦敦政府。那儿的许多人仍然说古诺曼法语。爱尔兰问题的解决导致劳埃德、乔治政府下台,1924年工党首次上台执政。但是工党政府谋略与共产主义俄国结盟,这一举措不得人心,他们很快下了台。1929年他们再次竞选,这一次,他们持续了两年,但在全球战乱不断的时期,他们没有领导这个国家的必要经验。新一轮的选举中,他们在议会中只获得士分之一的席位。整个国家急于恢复正常状态,所以对欧洲的形势注意不够。只有温斯顿、丘吉尔有胆识,他向政府呼吁应关注欧洲局势,但没有人能听他的警告。美国人仍不参与国际联盟,因此它无力支持自己的观点。英国人和别人一样继续相信希特勒虚假的和平承诺。俄国甚至与他缔结友好盟约。希特勒背信弃义,其行为之一就是进攻和英法缔结防御盟约的波兰。但是对1939年9月爆发的第二次世界大战,英法两国在军事上谁也没有准备。英帝国各联邦支持她。但俄罗斯和美国仍然袖手旁观。到了1940年5月,温斯顿、丘吉尔当选为所有政党参加的联合政府首相。后来在战争中,军队作战室里有一句话:“补救难度大的要马上进行;补救不可能的等等再说。”丘吉尔得对“不可能补救的”国家防御采取补救措施,他很快做成了。在敦刻尔克海滨有25万英国军队,还有大量法国军队,来自东部和南部的数百只船受命营救他们,他们不得不丢掉武器。德军焦急地等待命令横渡英吉利海峡,占领没有防守的岛国。可是皇家海军仍守卫着海面,空中又有皇家空军防护,他们如何才能越过海峡?希特勒不敢派出他的海军,但他命令他的空军摧毁英国南部机场,然后轰炸伦敦。他失败了。在3个月的时间里,他损失了2000多架战机。这就是伦敦保卫战。这场战斗的胜利是靠那些飞行员的技术和勇气赢得的,他们依靠几百架喷火式战斗机和飓风式战斗机去抵抗德国上千架威力更大的飞机。如丘吉尔所说,“。。。从未有过以如此之少胜如此之多。”但许多功劳应归功于丘吉尔本人。是他建立了英国地方军队。这是一支由老百姓组成的军队,旨在战时帮助保卫城镇和村庄。超过17岁的男人和男儿用他们可能找到的一切武器武装自已。同时,丘吉尔激动人心的演讲给这个国家带来了新的希望和勇气。这些演讲也影响了美国罗斯福总统,他实际上已经计划出兵支援英国。“希特勒知道,”丘吉尔说,“他要么在这个岛屿上击垮我们,要么输掉这场战争。如果我们能经得起他的进攻,那么欧洲所有国家也许会获得自由。但是要是我们败了,那么这个世界,包括美利坚合众国,将会陷入一个黑暗的时代。”丘吉尔已经做了将来的打算。如他自己所说,他的目的不仅仅是捍卫英国,而且要解放欧洲。就在德军准备横渡英吉利海峡的时候,他将英国唯一的装甲师绕过非洲南部派往苏伊士运河。这支队伍的任务就是为那些有朝一日从南部攻击希特勒帝国的部队扫平道路。第二年,希特勒袭击俄国,日本偷袭美国,丘吉尔因此得到了两个强大的同盟,帮助他结束这场战争。战争结束后,英国不得不将注意力转移到英帝国内部。许多曾经帮助英国取得战争胜利的国家现在要求独立。英国接受它们的请求。实际上她已经计划将帝国变成一个由自由平等的成员国组成的联邦。“联邦”一词顾名思义,就是其成员国为了共同和利益联合起来。1947年,宗教问题使印度一分为二,变成了印度和巴基斯坦两个独立的国家。第二年,锡兰也宣布独立。其它国家在准备独立前,需要一项紧急发展计划以改善它们的教育、商业制造业和公共事业。在英国纳税人的帮助下,这一计划得以实施。要是这个计划的实施不是那么操之过急的话,那么这些国家中有一些现在的国力可能会更强,但是当时英国出于世界YU论的压力,很快移交了她和管辖权。这些以前的英殖民地一个个地变成了英联邦的独立国家,并且在联合国占有席位。


25课      The Story of the Bible圣经的故事


五千年前,传说天地万物被创造于7天之内,这个故事在西亚各族人中间流传很广,这一说法出自犹太人。他们模糊地将陆地、大海、花卉、树木、鸟禽以及男人和妇人的始创归于他们不同的神。可恰好是犹太人首先承认世上只有一个上帝。待我们后面谈到摩西时代的时候,再告诉读者其原委。然而最初这个后来发展成犹太民族的犹太人部落拜奉的神不只一个,就像邻近的部落一样----他们此前不知多少年也一直拜奉几个神。但是我们在《旧约》看到的有关创造天地万物的故事是在摩西死了1千多年后才写成的。那时,信奉“一神”的思想已经被犹太人接受为绝对的既定事实,怀疑上帝的存在意味着流放或死亡。古代诗人将万物之始的最终说法归于希伯来人,将开天辟地的庞大造物工程描写成是一个万能上帝意志的一时表述,描写成他们部落自己信奉的神的杰作,他们称这个神为耶和华或苍天的主宰。对此您现在该知道这是为什么了。下面是教会里讲给拜奉上帝信徒的故事。世界之初,宇宙间万籁俱寂,混沌昏暗一片。没有陆地,广阔无边的疆土只有一望无际的海洋。于是上帝耶和华耸现在大海之上,盘算着大事。耶和华说:“让那儿出现光明,”随后黑暗中出现第一束黎明曙光。“这,”耶和华说,“我称之为白天。”可不久闪烁之光消失,一切恢复如初。“这,”耶和华说,“叫做黑夜。”这顿劳累之后他休息去了。就这样,第一天结束了。然后耶和华又说:“让那儿出现天空,天穹将横越大海,天空中会有云朵,海洋上会有风吹过。”此毕,再次出现晨曦和黄昏,第二天结束了。然后耶和华又说:“让大海中出现陆地。”马上,崎岖不平的山脉从海洋洋面上露出水淋淋的山头,不久山脉直冲云霄,山脚下平原峡谷四处延伸,接着耶和华又说:“让陆地长满结种的植物和开花结果的树木。”于是大地披上绿装,树林和灌木享受着晨曦温柔的抚摸。早晨之后迎来的又是黄昏,就这样第三天的造物结束。然后耶和华又说:“让天空布满星星,这样可使四季、昼夜和年轮分明。让太阳统治白昼,但默认将成为休息时刻,只有月亮指引着仍在穿越沙漠通向庇护之所的流浪人。”这些也变成了现实,于是结束了第四天。然后耶和华又说:“让鱼儿充斥河川,鸟儿飞满天空。”于是他造出威力无比的鲸鱼,名种小鱼,鸵鸟和麻雀,他赐给它们陆地和海洋作为它们栖息栖身之处,叮嘱它们不断繁殖,并对其说它们和小鱼、小鲸以及鸵鸟和麻雀会享受到生活的祝福。那天晚上,当鸟儿疲惫的头躲藏在它们的翅膀下,鱼儿沉入水底深处的时候,第五天结束了。然后耶和华又说:“这还不够。让世界遍布爬行动物和行走动物。”于是他造出了牛,虎,以及所有我们至今还知道的各种野兽以及后来绝迹的许多其它动物。此后,耶和华取来一些泥土,照自己的样子捏出了一尊泥塑,他赋予它生命,并称之为人,并将它放在万物之首。就这样结束了他第六天的造物工程。耶和华对自己的工作很满意,因此第七天他全天休息。到了第八天,人发现自己身处新的王国。他的名字叫亚当。它生活在一个长满鲜花的花园里。温顺的动物带着它们的小宝宝来到这里,亚当可以和它们一起玩耍,忘却孤独。即使这样,人还是不开心。因为其它动物都有自己同类相伴,但是人却孤孤单单,没有陪伴。于是耶和华从亚当身上抽出一根肋骨,用它造出了夏娃。然后亚当和夏娃一起漫步向前,探究他们的叫做天堂的家园。最后他们来到一棵大树下面,在这儿耶和华对他们说:“你们听着,因为这很重要。这个花园里所有树上的果子你们都可以尽情地吃。但这棵树有善恶之明。如果人吃了这棵树上的果子,他便开始了解自己行为的善与恶。那就意味着他的灵魂永无安宁。因此,你们不能偷吃这颗树的果子,否则接受其后果,那是很可怕的。”亚当和夏娃听着,并答应他们会服从他的嘱咐。不久后,亚当睡着了,但夏娃醒着,她在纳闷。突然草丛中听到有沙沙声,啊,瞧!有一条狡猾的老蛇。那时候动物的语言人是可以听懂的,所以这条蛇毫不费力地就能告诉夏娃说,刚才他是如何偷听到了耶和华讲话的,如果她把耶和华讲和那些话当真的话是多么愚蠢。夏娃也这么认为。当蛇递给她那棵树上的果子的时候,她便吃了一些,亚当醒来时,她把剩下的给了他。事后耶和华非常恼怒。他立即将亚当和夏娃赶出了天堂。他们来到了凡人世界靠自己这所能维持生计。过了相当一段时间他们有了两个孩子,都是男孩。大的叫该隐,小的叫阿贝尔。他们表现得对家里有用了。该隐在地里劳动,阿贝尔帮助父亲放羊。当然他们也会吵架,就像一般兄弟音容易吵架一样。有一天兄弟俩祭祀耶和华。阿贝尔宰杀了一只羊羔,该隐在用来拜奉上帝的粗陋的石制祭坛上放了一些谷物。孩子间最容易彼此嫉妒,喜欢吹捧夸大自己的德行。阿贝尔的祭坛上的柴火烧得很旺,而该隐的打火用的燧石出了毛病。该隐认为阿贝尔在笑话他。阿贝尔否认,说他只是站在一旁观看着。该隐让他走开。阿贝尔说不,他干吗要走开?然后该隐打了阿贝尔,把他给杀了。这可吓坏了该隐,他逃离了现场。可是耶和华知道这儿发生的一切,他在灌木丛中找到了他。他问该隐他的兄弟在哪儿。该隐态度蛮横,闭口不答。他干吗要知道?谁也没有要他照顾他的弟弟,不是吗?当然他的这些谎言对他没有什么好处。如同亚当和夏娃因为没有顺从耶和华和意志被赶出天堂一样,所以现在该隐被近离家出逃。尽管该隐活了许多年,他的父母再也没有见过他一面。至于亚当和夏娃,他们生活得也不愉快。他们的小儿子死了,大儿子离家出走了。他们还有许多孩子。他们年事已高,多年来的辛劳和不幸使他们的腰板再也不能挺起,最后离开了人世。渐渐地亚当和夏娃的子孙后代开始遍及世界。他们有些或者向西,或者向东;有些去了北部,进了山区,还有些迷失在南部沙漠的沙质荒地里。但是该隐的行为已经在早期人类身上烙上了罪恶的痕迹。人永远和邻居不能和睦相处。人们相互残杀,偷盗彼此的羊。女孩子离开家没有安全感,生怕被周围村寨里的男孩虏走。整个世界陷入令人悲哀的局面。这个世界开始时就没有一个良好的开端,有必要重新开始。也许新一代人对耶和华的意志会更加顺从。当时有一个叫挪亚的人,他是玛士撒拉(他活了很大岁数)的孙子,是塞特的后代.塞特是该隐阿贝尔的弟弟,是在那场家庭悲剧发生之后出生的.


 


挪亚是一个善良的人,他凡事对得起自己的良知,能够和他的同伴和睦相处.如果人类得重新开始的话,挪亚是很好的先祖.


 


耶和华决定灭绝人类,但放过挪亚.他来到挪亚身边,让他建造一只船.这只船必须是450英尺长,75英尺宽,43英尺深.


 


挪亚和他忠实的工匠砍伐了许多参天柏树,做船脊骨,建船舷,刷上树脂,因为可能会干燥.第三层完工时,开始封顶.顶层是用很沉的木村做成的,目的是为了能抵抗信即将淹没这个罪恶世界的暴风雨.


 


挪亚和他的家眷,他的三个儿子和他们的妻子,准备远航.他们走遍山岳,尽可能收信所有的动物,以便给自己预备所需肉类食物,待到洪水退落后回到岸上时也好作为祭品.


 


他们花了整整一个星期打猎,最后方舟(这只船名日方舟)里一片嘈杂声,各种稀奇古怪的动物不喜欢它们拥挤不堪的住所,一个劲儿地咬笼子的栏杆.


 


第七天晚上,挪亚和他的全家上了船.


 


当晚到了深夜,天开始下雨了.雨整整下了四十个白天和黑夜.最后整个世界被水淹没.挪亚和他的方舟里的伙伴是唯一从这场可怕的大洪水中幸存下来的生灵.


 


不过后来耶和华动了侧隐之心.一阵狂风吹走了天空乌云.阳光再次普照湍流的水面.如同世界始创之初一样.挪亚小心翼翼地打开一扇窗户,向外 凝视,可是他的船悠然地漂浮在一片一望无际的海洋上,要本看不到陆地.


 


挪亚放出一只渡鸦,可是这只鸟儿没有回来.他双放出一只鸽子.鸽子比几乎所有其它鸟儿飞得时间长.可是这只可怜的鸽子找不到一根歇脚的树杈,又飞回到方舟.挪亚将鸽子放回笼子.


 


他等了一个星期之后双将鸽子放了出去.鸽子一天不见回来,可是到了晚上鸽子飞回来了.嘴里叼着一片新拧下来的橄榄树叶.显然,洪水正在退落.


 


又过去了一个星期,挪亚第三次放出鸽子.鸽子没有再回来,这是好的征兆.不久方舟搁浅在亚拉拉山上头.就是在今天的亚美尼亚境内.


 


次日,挪亚上岸.他马上找来一些石头,搭起了一个祭坛,宰杀了许多动物作祭品祭献上帝.瞧,明朗的天空顿时出现一道五颜六色的彩虹.这是耶和华给对他忠实仆人的信号,是未来幸福的许诺.


 


挪亚和他的儿子闪,含和雅弗以及他们的妻子一起生活.他们又一次成了种田人和牧羊人,和平地生活在他们的孩子和牛羊中间.


 


介是很难说他们是否从他们刚刚经历的危险中吸取了教训.因为挪亚有一片葡萄园,他恰好又能用葡萄给自己酿造美酒.当他控制不住自己喝多了的时候,他就会醉酒,行为举止如醉汉一般。


 


他的两个儿子对自己的父亲感到难过,但对他的酗酒表现得很得体,但他的第三个叫含的儿子大肆笑话他。


 


当他从睡梦中醒来时,他火冒万丈,将含赶出了家门。犹大人认为他去了非洲,成了黑人民族的先祖,因此他们受到了非常不公的歧视。


 


此后,我们对挪亚便没有多少消息了。他的一个后代名叫宁录成了享有盛雀的猎手,但《圣经》里没有再提到含和雅弗后来的情况。


 


然而他们的后代曾做过让耶和华大为光火的事。他们暂时迁移到幼发拉底河河谷,并在此建起了巴比伦城,现在看来好像的确如此。他们喜欢居住在这片肥沃的土地上,于是决定建造一座很高的塔作为他们种族部落的汇集之地。他们烧砖,打起了这个高大建筑的地基。


 


但耶和华不希望他们在一个地方永久地居住。人口的分布全球,而不只是一个小小的河谷。


 


正当这些人为建造巴比伦塔四处忙碌时,耶和华突然让他们操起了不同的方言。顿时他们忘掉了自己共同使用的语言,脚手架上出现了一片咿咿呀呀的不同语言。


 


如果工匠们,工头们,建筑师们突然开始说起了汉语,荷兰语,俄语以及波丽尼西亚语,房子当然建不成了。所以人们放弃了云集在一座塔下的一个民族的想法,不久他们遍布了世界的各个角落。


 


简而言之,这就是世界始创之初的情形。


26、 Stories from Greek Myths希腊神话故事


匍罗米修斯在宙斯成为奥林匹斯山众神之主以前,还存在子和其他神--天神和地神的孩子们。其中一些神--提坦众神,野蛮残酷。宙斯和他的兄弟姐妹们与提坦众神战斗了十年,最后,在独目巨人库克洛波斯的帮助下,提坦众神被打败,宙斯把他们全部发落到地下火狱。一个叫普罗米修斯的提坦神非常聪明,他早已猜出宙斯将获胜,因此为他作战,他说服了兄弟挨皮米修斯也这样做。因此,当战争结束,宙斯坐上奥林匹斯山宝座之后,他派人去请普罗米修斯。为了感谢普罗米修斯的帮助,宙斯给他很大的权利,他派他到地球,让他用泥土造人。普罗米修斯用泥土造出人形之后,宙斯说他将生命的气息吹向他们,使他们有生命,但他们只能是男人,没有女人和孩子。宙斯告诉普罗米修斯要降这些凡人谋生所需要知道的任何事情,他还要教他们艺术,为的是他们能建造漂亮的庙宇来拜神。实际上,只有一件事他不能教他们,宙斯说:“除了火,你什么都可以赠与人类,火只属于众神,必须保存在奥林匹斯山上。”普罗米修斯很高兴为人类服务,他教人们如何制造工具,如何为自己建造房屋,他教人们如何栽种食物,如何使用动物以便使工作更轻松,他甚至教人们如何创作音乐,如何绘画。但是没有活,地球上的生活十分艰难,食物只能生吃,房屋不能保暖,工具只能用石头作成;因为没有活,金属无法熔炼。宙斯之女雅典娜一直关注着普罗米修斯并帮他工作。普罗米修斯心地善良,想要人类在地球上生活的舒服些,所以他请求雅典娜帮他从奥林匹斯山弄到火。她知道宙斯不在家,便答应带普罗米修斯从暗道去奥林匹斯山。临行前,普罗米修斯把他的兄弟,挨皮米修斯叫到跟前,告诉他自己要去做的事情。“我的兄弟,”普罗米修斯说,“我知道我偷了天火,宙斯会非常生气,我确信他会严厉地惩罚我,如果你愿意答应接替我的位置,我愿接受惩罚。我爱人类,希望确信你将把我的工作进行下去。”挨皮米修斯难过地答应了,普罗米修斯又说:“我走后你要十分小心,总之千万不要做任何激怒宙斯的事情,他威力巨大,你对他应有所畏惧。”然后雅典娜地普罗米修斯来到奥林匹斯山,他刚到,阿波罗就乘着他的太阳战车每日例行巡逻归来,普罗米修斯从战车上点燃火把,把火种放进藏在斗篷下的空管里,之后他偷偷离开,没被任何人发现,把火种带到了地球。当普罗米修斯在地球上点燃第一堆篝火时,人们对它都感到害怕,但他们相信他,所以就一步一步走近,享受火带拉第亿舒适的温暖和艳丽的光亮。普罗米修斯知道在宙斯发现他违背天规之前,他没有多少时间了,可他也知道,尽管宙斯神法威力无比,但一个神一旦把礼物送出,就不可能被拿走。所以他尽可能快地教凡人如何用火。宙斯是个嫉妒之神,他嫉恨普罗米修斯给人类所有礼物,气恼普罗米修斯教授人类那么多东西。所以当他发现普罗米修斯已把最后一个礼物送给人类时,他勃然大怒,不能自制。他命令他的两个战无不胜的仆人--力量和暴力去捉普罗米修斯,把他带到可怕的高加索山的最高峰。在那儿普罗米修斯被铁链牢牢地捆锁着,周围冰川浮动,头上冰雹倾盆,狂风呼啸;夏日里,他得暴露在灼热的阳光之下。制造这些巨大铁链并把她们绑在受害者身上的任务交给了赫菲斯特斯,尽管赫菲斯特斯在折磨一个兄弟神诋的行径前畏缩了,但他惧怕宙斯的权利,不敢违抗命令,他实在痛恨自己的手艺,但他不得不使用它,于是他把坚硬的铁链扔到普罗米修斯不朽的身上,把他捆起来,用锤子猛力地敲打。他把普罗米修斯钉到巨大的岩石上并绑起来,他一边干一边呻吟,因为他可怜这个善良的提坦神。可宙斯的仆人--力量和暴力却嘲笑他意志薄弱,并侮辱普落米修斯本人。他们说:“你违背宙斯意志为人类做好事,现在看看人类是否还有需要你帮忙的!”他们还用普罗米修斯的名字奚落他,因为这个名字意思是“深谋远虑”。他们说:“有朝一日如果你挣脱了这个不朽的锁链,重新获得自由,你就需要比现在更多的深谋远虑。”但普罗米修斯既不跟他们也不跟赫菲斯特斯说一句话,他们把他--一个受众神折磨的神诋钉在山坡上,而对于普罗米修斯来说,尽管他的身体被绑到岩石上,但他的思想依然顽强,不可政府。宙斯有劝用无法砸碎的铁链束缚他的肉体,但却无法改变或抑制普罗米修斯固执不变的看法,也无法使之相信这种惩罚里没有丝毫的忘恩负义或卑劣的不公。。宙斯操控的大权多亏普罗米修斯的帮忙,普罗米修斯从未反抗过宙斯的权利,他唯一的罪过就是帮助人类摆脱野蛮,用知识来养育比野兽高一等的自己。许多神都可怜普罗米修斯,其中一人就是提坦神--河神之父俄克阿诺斯。他的赋予生命的河流包围着这个世界。他离开他居住的自挖的岩洞来到地球,向普罗米修斯提出他认为最好的建议,力劝他向宙斯低头屈服,他说“宙斯拥有绝对权威,因而与之抗争是没有用处的,你对错与否,没有任何意义。你最好还是消消气,向哪个比你权威大的人说说小话,如果你愿意这样做,我将亲自去向宙斯求情,请他饶恕你,其他神只会随声附和的。”但朴罗米修斯不愿这样做,对他来说着既不光彩也无用处,他认为宙斯的行为就象个独裁者,他的权欲使他失去了理智。宙斯已经杀了许多老神,现在普罗米修斯开始可怜他们,这些人当中就有他的兄弟啊特拉斯。按照宙斯的旨意,他站在西部,肩顶整个沉重的天宇--这是他永远也摆脱不掉的沉重和负担;还有天神和地神的孩子--百头巨怪堤丰,他被宙斯用雷电摧毁,现在却躺在伊特那山脚,成为无用之躯,尽管他仍怒火中烧。这种怒火常常喷出火焰熔化岩石,摧毁美丽的西西里的田野。因此普罗米修斯提醒俄克啊诺斯注意,如果他站在某个老神的一边,如此的命运可能会同样降临到他的头上。至于他自己,他说没有什么权威和痛苦能使他向暴君之神屈膝。一个世纪又一个世纪,宙斯也许会加给他新的痛苦,但永远也不会政府他永不屈服的精神。普罗米修斯说,宙斯自己的权位也不是永远牢固的,因为就象天神让位于科罗那斯,而科罗那斯自己又被宙斯推翻一样,在遥远的未来某一时刻,如果宙斯与某人结婚,他将成为力量大于他本人的儿子的父亲,这个儿子将会嘲笑雷电的作用,因为他将拥有比雷电的力量大的多的武器,只要他挥动手臂,旧能横扫大地震撼者波塞东的强大的三叉戳。普罗米修斯因拥有其母--地神的智慧而非常聪明,他知道这个婚姻的秘密,也知道那是谁如果她将成为宙斯的新娘,注定会生下一个比现今众神和人类的最高统治者强大得多的孩子。普罗米修斯说,他决不泄露这个秘密--决不,直到他被松绑,恢复他曾拥有的荣誉。而施用任何大权都不能使他以任何方式改变自己的想法。于是俄克啊诺斯返回深海洞穴中,他住在那里,远离天上众神、地上凡人的吵吵闹闹。他很可能有心希望普罗米修斯精神上不要那么倔强,不过又担心自己是否应该多管此事。但宙斯什么都听的见,他听到了普罗米修斯的话,他知道这个被铁链束缚的无助的囚徒掌握着一个秘密,倘若他不说出这个秘密,那将意味着在将来的某个时候,他自己也会被废黜,声誉扫地。想到有人能够拥有或被允许拥有优于他的能力,他就不能容忍。因此他派使者赫尔墨斯神下山,去普罗米修斯被绑的高加索山的那块岩石处。赫尔墨斯来到这里,带来宙斯的口信:普罗米修斯必须马上讲出他一直吹嘘的那个秘密,否则,远远超过他所了解的可怕的惩罚将会降临到他身上。可普罗米修斯对这个口信和送信人不屑一顾,他说:“我讨厌和鄙视你的主子宙斯,我宁愿永远做这块刺骨、贫瘠的岩石的奴隶,也不愿做他信任的仆人,我知道宙斯的权威,虽然我会感受到它,但我不惧怕它,让他把所有的闪电火焰、所有的天上和下界的霹雳全降临到我的头上,让他把天和地混合起来全压在我的头上,直到我从这些桎梏中解放出来之后,我才会说出他企望知道的的那个秘密,而这个秘密最终会将他从独裁者的位置上拉下来。”不论赫尔墨斯说什么丝毫也不能影响这个提坦神的不屈不挠的自尊,赫尔墨斯恳求他说:“好好想想你现在的处境,恭顺一些,因为没人能帮你,若你坚持不说出秘密,主神宙斯将用雷电猛烈摇动这座山,你将被埋在深土之中。当泥土重重地压向你时,你将痛苦地呻吟,接着你会粉身碎骨,你将会被带到光天化日之下,每天,宙斯的翼犬,他的那只神鹰,将飞到你这里把你身上的肉撕成碎片,啄食你的肝脏,每晚新肉又会重新长好,第二天又要被摧残、被撕成碎片,这些可怕的痛苦将永无休止,我也不是用那些子虚乌有的事情吓唬你,因为宙斯会把我刚才说的每一句话变成现实。”但是任何威胁和告知都不能改变普罗米修斯的决心。他说:“你跟我讲的没有什么我不知道的,宙斯的翼犬可能会把我的身体撕成碎片,我的躯体在地震和塌落的天宇的重压下可能会粉身碎骨,但我的决心永远不会改变,我的灵魂也决不会屈服。”赫尔墨斯匆匆离去,生怕自己会卷如这场可怕的天灾之中。他知道这场天灾就要降临在普罗米修斯站在那里挑战超级权威的山峰上。果然不久就传来雷的轰鸣和回声,风的咆哮声和大地的震动声,火光四射,持续不断的闪电燃烧并侵蚀着大片大片的土地。然而在这场灭顶之灾的风暴和天火中,虽然普罗米修斯被一个个恐怖的浪潮肆意扔抛,被嶙峋的岩石撕的支离破碎,身上被压着重重的山峦,但他却片刻没有动摇过坚定不移反抗宙斯的决心。后来他的支离破碎的血肉模糊的身体由于高层气体的效果得到恢复,宙斯的神鹰每天来啄食他的肉,普罗米修斯在这种痛苦下也没有示弱过。每天夜里新肉重新长出来,而白天又一次再受痛苦的煎熬,普罗米修斯仍坚守秘密,面对无休止的迫害,仍然向至高无上的权威挑战。几年后,普罗米修斯被宙斯之子赫拉克勒斯解救,他爬上高高的毕加索山,用箭射死神鹰,之后把这个提坦巨神从桎梏中解放出来,于是普罗米修斯讲出了这个他保守如此之久并为之经受那么多磨难的秘密。原来如果宙斯要与海中女神银脚西蒂斯结婚--他也有此打算,那么她将生下一个强于其父的儿子。因此宙斯和其他神诋把西蒂斯许配给一个凡人,他们选伟大的色萨利国王铂流斯做她丈夫。所以,正如众所周知的那样,她成为地球上最伟大的勇士--飞腿阿喀流斯的母亲,尽管他英年早逝。至于宙斯和普罗米修斯,他们的争吵结束了,双方在一定程度上都做了让步。


27   Bricks from the Tower of the Babel  来自通天塔的砖


根据《圣经》故事,整个世界曾经只有一种语言,一种口音。可当人们想建一座通达天国的塔时,上帝生气地说:“我们下去,到那里把他们的语言搞乱,使他们的言语彼此不通。”于是那塔就停工不建了。因为彼此语言不再相通,人们就分散到各地。今天全世界的人们都能赞同使用一种人人都会说,人人都能听懂的国际性语言么?这是许多语言学家几个世纪来的梦想。为此目的人们创造了几乎上千种语言,不是为了替代本族语言,而是为世界范围的交流提供第二种语言。大约一千年来--从5世纪左右到15世纪,拉丁语是整个欧洲受过教育的人的第二语言。所有学术著作都用拉丁语写成,因为在印刷术发明前,只有学者们能读会写。大多数学者为牧师和神父,所以拉丁语成为教会语言。在各类学校和大学里,拉丁语是必修课。因此,所有受过教育的人对拉丁语都有所通晓。如今学拉丁语的人数并未减少,但从比例上已少得多了。当全世界的普通人都能读会写时,对拉丁语的掌握就不那么必要了。因此,尽管拉丁语曾被称做最适合成为可能的国际性语言(至少对欧洲人来说),但这个时代已一去不复返了。17世纪,人们最早尝试发明一种国际通用的简化语言,但在19世纪晚期以前,没有任何一群人真正尝试去说和写人造语言。1887年发表的世界语是第一个真正具有吸引力的语言,曾经有多达八百万人学习世界语。欧洲的许多学校和大学都教授世界语,而德国的一些高中甚至要求必须学习世界语。六分之五的世界语单词的词根为拉丁语,其余为日尔曼语,动词仍有时态的曲折变化,名词在句中用做主语和宾语时有不同形式。简化世界语和国际语在世界语之后产生,她们通过去掉遗留下来的烦琐的拉丁语法改进了世界语。1982年,奥托。叶斯帕森--被认为对英语语言最具权威的丹麦著名语言学家--提出他自己的计划,称做创新语,它改进了世界语,但仍用同样的基本方法。叶斯帕森认为最好的国际性语言应是使最大多数人最容易学会的语言,可当叶斯帕森想到“最大多数人”时,他是指欧洲人或指语言和文化源于欧洲的其他大陆的人们。这完全排除了亚洲大陆和太平洋岛屿上的土著人口。对他们来说,创新语将是完全陌生的语言。然后,如果这种语言结构好,又不太复杂,也许它仍可被那些对其词根和结构不熟悉的人采用。Interglossa--最新提出的人造语言,基本使用中文结构,即孤立语结构:每个字孤立存在,根本没有曲折变化。Interglossa的语法规则象英语一样主要是词序规则,而汉语更严格。词根基本为拉丁语和希腊语,因为这两种语言为大多数科技词汇的词根,所以在某种程度上为全世界的科学家煜ぁJ褂美∮铩⑾@坝锎矢杂∨酚锵档亩琳甙镏艽蟆K淙徽馕拗诜怯∨酚锵档娜嗣牵褂美〈矢辽倬哂衅葱春头⒁艄嬖蚣虻ト菀椎挠诺悖∮锛捌渌蟹⒁舳加勺帜柑逑殖隼础N裁垂市杂镅员匦胧侨嗽斓挠镅阅兀课裁次颐遣荒艽酉钟械挠镅灾醒〕鲇胱詈玫氖怪驶兀坷纾瞎形逯终接镅?-英语、汉语、俄语、发育和西班牙语,在所有正式会议进行同声传译,为的是能听到用五种语言中任何一种语言发表的讲话。要是某个代表连一种语言都不懂,他或她必须学会一种。把其中一种语言变成国际性语言如何?这五种语言当中,汉语和俄语由于其字母难度大,不可能赢得许多支持者,俄语字母体系源于希腊,但今天世界上的其他语言很少与之相象;汉语字母体系根本不是一种字母,汉字代表思想,不代表声音,因此分别要学两种语言--书面语和口语。事实上汉字与思想有关,与声音无关,可使之成为很好的书写语言,因为每个读者可以把这种符号用于和自己母语相应的词汇。法语曾是国际外交语言,许多参与国际事务的人必须学法语,但它从未成为科技语言。对外国人来说其拼写困难,不象其他基于拉丁语而形成的语言。一些法语发音对不说法语得人很难掌握。西班牙语在拼写和发音上显得较好,因为其规则简单,几乎没有例外,但它曲折变化大,甚至复杂到动词“to be”有两种不同形式,使用哪一个取决于状态是表示永久的还是暂时的。若用简化形式,它非常好,但没人试图把西班牙语提升为国际性语言。另一方面,英语一直为这一目的而努力着。C.K.奥登和I.A.里查德试图弄清在英语中我们至少需要掌握多少个词才能解释其他所有词汇。他们得到答案:850个词。他们列出一个由850个英语单词构成的基本词汇表,他们称之为“基本英语”。下面这些词是整个词汇表中仅有的动词:come(来),go (去),get(得到),give(给),keep(保持),let(让),do(做),put(放),make(制造),say(说),be(是),seem(似乎),take(拿),see(看见),may(可以),will(将要),have(有),send(送)。用基本英语写作可能会要求你使用更多的词汇,就象你不得不说:“it came to my ears(我听到)”,而不说:“I heard (我听到)”,但你仍可只用850个不同的词汇和几个后缀,如-ed, -ing, -ly和前缀,如in-,un-(代表“不”),想说什么就说什么,这对学外语的学生来说,他们必须背下来的词汇比他们平时所要学的词汇要少的多。基本英语和被提出作为国际性语言的大多数其他语言在她们被接受为世界性语言方面都有一个很大的不利条件:他们都认为世界各地的人们都了解印欧语系结构,interglossa是唯一的一个重要例外,因为它试图改写用中文的各自孤立结构。正如美国印地安语言专家,本杰明。沃夫所言,“我说‘一只大的黑白相间的猎狗’,在基本英语中人们也会这样说,一个说截然不同语言的人怎么会知道人们不会说--‘射猎一只黑白相间的大狗’呢?”最后,从任何国际性语言的优点来考虑,重要的是我们要记住它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如果它不是用语不同民族间的人们在日常生活、国际事务和科学信息交流方面的基本沟通,所有提议都可能被拒绝。如果你想用它来使文学,特别是诗歌国际化,那就忘了它吧。不可否认,把“蛤姿堡演讲”、“金银岛”、“黑美人”及其他小说译成基本英语结果非常好,但任何能读原著的人都不会接受基本英语版本。如果语言只用于传达警告和天气预报,人造国际语言会造的更好。但人们不仅仅总是需要“据实相告”,语言不只用于报告一个人的工作。我们用自己的语言解释自己,因此,一种语言需要成语,需要反映历史和发展的所有奇特的语法和风格,需要几个世纪来丰富语言的、措辞中所包含的所有诗意般的特点。语言需要这些么?哦,也许不需要。人需要眉毛么?如果你来造一个人,你会给他安上眉毛么?是否有某种特殊原因使我们的嘴唇应与面部的其他部分颜色不同?也许没有,但人,真正的人,就是这样。人造语言受到人工智能的热烈欢迎,计算机需要它来简化彼此间的交流,对于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各种形式的语言将仍然存在并发展下去,仍然做为反映语言使用者所在社会的发展和灵魂的镜子。


28 What Body Language Can Tell You That Words Cannot


身势语告诉你言语所不能的东西


问:吉文斯先生,为什么人们了解身势语--即通过身体动作和手势进行交际很重要?答:最优秀的推销员,最优秀的教师,最优秀的企业经理有看懂身势语的直觉能力,并有益地利用这种能力,他们根据从对方获得的信息调整他们的表达方式。比如,最成功的初审出庭律师是那些能观察陪审团和法官,抓住能透出人们心中真实想法的点滴信息的人。一个留心观察的律师可能注意到当律师发言时,法官把双唇抿成一条线,这是人们不同意或变得恼火时常用的一种表情动作,聪明的律师就会迅速尝试新的方法。这些信号常被人们使用,即使他们意识不到在通过各种动作、体位姿势和言语习性进行交际。问:非言语语言很可能揭示出什么样的信息?答:她常常表明一个人的真实感情。这可能与实际所说的相反。例如,一个人会耸起双肩,斜着脑袋,抿起双唇。这是一个很好的迹象,表明他对一个观点拿不准,也许不同意,尽管他没有用语言这样说。问:您能不能举些最常用的表示赞同和不赞同的例子。答:如果双方彼此关系融洽,他们会转过上身,相互面对,使双肩彼此呈平行之态,有更多的目光接触,如果双方彼此不和,他们会无心地或无意识地转过身去,这些迹象就是明白无误的身势语的表现形式。问:在别人面前,人们是否往往要表现出居高临下的姿态?答:一些人这样,但许多人也采取谦恭顺从的姿势,手、臂、腿和脚表现出真正意图。如果老板轻轻拍一下一个雇员的后背,这个雇员的脚趾总是内翻着(这是典型的谦恭顺从的表现),而老板走着外八字步以示他的支配地位。对比之下,处在被支配地位的人会微微弓起身子,表现出自我保护的架势。他们会交叉双臂或蜷缩,跷起二郎腿或抬起手摸自己的喉咙。态度盛气凌人的人会采用幅度更大的动作,把手臂和腿伸展开,给人一种坦诚的样子。问:其他一些通用的非言语信号是什么?答:一种是自动扬起眉毛。一个人遇到另外一个人时,他或她会这样做,这一动作在认出对方的一刹那发生,这是一种自然的通用的表达问候的形式。另一个明显的信号被称做“手在头后”,它表明不确定或压力。一个人受到什么事情的打扰或惊吓时,第一个反映就是抬起手摸头的后边。这完全是一种下意识的反射。大约有125种这类的非言语信号已经按照编目分类,成为可辨认的信号。问:我们从何处获得这样的言行习性?他们是作为文化的一部分被人们获得的么?答:不,它们几乎是与生俱来的,非言语行为自然产生,不是被教授的,甚至在新生婴儿和低级动物身上也能看到,它在进化过程中一根深蒂固,它是大自然赋予我们的,帮助我们彼此和谐相处的某种东西。非言语沟通也是我们所说的不受文化影响的沟通,它适用于全世界,人们走到任何地方都能懂得这些信号,即使他们不会说那种语言。问:求爱是受非言语技巧影响强烈的一种情形吗?答:是的,实际上,求爱初期几乎完全是飞言语行为,男人和女人发现彼此具有吸引力时就无意识地耸肩,这是一种“我为你的魅力所倾倒”的信号,一个几乎孩子般的姿势,表明他们没有恶意。求爱初期男女之间充满了羞答答的、幼稚的、尴尬的行为,对男人有吸引力的女人会斜低着头,羞答答地或卖弄风情地看着他。在晚会上或酒吧里,男士会把香烟或钞票放在自己前面来划定自己的势力范围,让女士们知道与其他男士相比他的社会地位如何。问:如果一个女人决定她对一个男人求爱信号不感兴趣怎么办?答:最简单的姿势就是转过身去,这是“冷淡”的表示,这是在整个动物王国里最易辨认的姿势之一,这真正是最善意的但却最有效的抑制某人激情的一个方法,男人同样可以用它。问:在非言语沟通的词汇表里包括触摸吗?答:是的, 而且应该非常小心地使用它。譬如是我们最古老的感觉器官,被人触摸时,这种触摸能产生一种强烈的情感效果。触摸是一种富有**色彩的含蓄的交际方式。在办公室或社会环境中,随意的触摸能使人象受了电击一样吃惊,甚至在同事之间,某人被触摸后,他或她会立即停上片刻,吃惊地想:“这是什么意思?”在这类情形下,最好的对策是“免动尊手”,因为即使好意的触摸也会被歪曲误解。


30 Ture Love 真爱


我叫乔依,我同事密尔顿.戴维森就这么叫我。他是个程序员,而我是一个计算机程序。我是蒙绨维克的一部分,和遍布全球的其他部分紧密联系在一起。我知道所有的事情--几乎所有的。   我是密尔顿的私用程序,是他的乔依。他比世界上任何人都更会编程序,而我是他的实验模型。他使我能比任何其他的计算机都更会说话。   “这只是怎样使声音去配合符号的问题,乔依。”密尔顿告诉我,“虽然我们还不知道人的大脑中的那些符号是什么样子的,但人脑就是这么做的。我知道你的那些符号,我可以将他们一一对应成词。”这样我就能说话了。我不认为我说的比我思考的好,但密尔顿说已经相当好了。   密尔顿已经快四十岁了,但他还没有结婚,他告诉我他从没碰到过合适的女人。有一天他跟我说:“乔依,我要找到她,我要找到最好的,我要找到我的真爱。你要帮我。不断地改进你来解决整个世界的问题我已经累了。解决我的问题,帮我找到真爱。”   我说:“什么是真爱?”   “别理它,那是个抽象的概念。你只要帮我找到理想的姑娘就行了。你和大蒙绨维克联在一起,所以可以查询到世界上所有人的数据。我们分组归类逐一排除,直到剩下唯一一个人,完美的人,那就是我想要的。”   我说:“好吧,我准备好了。”   他说:“首先排除所有的男性。”   这很容易。他的话激活了我分子阀中的各种符号。我连接上储存了整个世界人们信息的数据仓库。按他说的,我排除了3,784,982,874个男性,留下3,784,112,090位女性。   他说:“排除所有小于二十五岁的和老于五十岁的。排除所有智商低于120的,所有低于150厘米和高于175厘米的。”   他给了我准确的度量,他排除了带着小孩的女子,排除了具有各种不良遗传特征的女子。“我不能肯定眼睛的颜色,”他说,“回头再说吧。但不要红头发,我不喜欢红头发。”   两周之后,我们还剩下235名候选人。她们的英语都很好。密尔顿说他不希望有语言障碍。就算是计算机翻译在亲密时刻也是碍事的。   “我可不能面试235个女人呐,”他说,“这也太花时间了,人们也会发现我在做什么的。”   “这会有麻烦的,”我说。密尔顿在让我做设计之外的事情,没人知道这一切。   “这倒不关他们的事。”他脸红了,“我告诉你怎么办,乔依,我带些全息像来,你比较一下她们中间有没有相象的。”   他带来了些的全息像。“这些是三个选美比赛的获胜者,那235人中有没有匹配的?”   有八个相当合适,密尔顿说:“好极了,你有她们的数据。研究一下她们的工作范围和需求,安排她们到这里来工作。当然,一次一个。”他想了一会儿,耸耸肩,“按字母顺序吧。”   这是件我设计功能之外的事情。安排人们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调换工作是别的程序的工作,我去做仅仅是因为密尔顿这么要求的。我本不该为任何人做的,但密尔顿例外。   第一个女孩一周之后来了。当他看见她的时候,密尔顿的脸又红了,他说话都困难起来。他们在一起呆了很长时间,根本没有时间注意我。有一次他说,“我请你去晚餐。”   第二天他跟我说:“什么地方不对劲,感觉不对头。她是个漂亮姑娘,但我没有一点找到真爱的感觉。试试下一个吧。”   所有八个都是同样的结果。她们都很相象:有爽朗的笑容,有愉悦的声音,但密尔顿总是觉得不对。“我不理解,乔依。我和你从整个世界挑出了这八个姑娘,应该是最适合我的。她们都很理想,但为什么不能使我感到愉快呢?”   我说:“你令她们感觉如何呢?”   他的眉毛动了一下,然后一拳重重地打在另一只手上,“是了!乔依,这是个双向的问题。要是我不是她们理想中的人,她们不会表现得象我理想中的样子的。我同样也得是她们的真爱才成。但我怎么能作到呢?”那一整天他仿佛都在想这个问题。   第二天早晨他走到我身边,对我说:“乔依,我要把这个任务交给你。全都靠你了。你能找到我的数据仓库,我会把我自己所知道的关于我的每一件事情都告诉你。你把每一个可能的细节都填到我的个人数据中去,保存在你那里,不要提交出去。”   “通过这些数据我能做什么呢?”   “然后你拿这些数据和那235个候选人一一对比,不是227个,来过的那八个剔除。安排她们每个人进行心理测验,充实她们的个人数据,然后和我的相对比,找出最合适的来。”(安排心理测验又是我设计要求之外的功能。)   一周又一周地,密尔顿和我谈着他自己。他跟我谈到他的父母和兄弟姐妹,他谈到他的童年、学生时代和青春期,谈到他远远欣赏过的女孩。他的个人数据库逐渐丰满起来,同时他还不断调整、改善我的交谈系统。   他说:“你看,乔依,你那里保存的我的资料越来越多,我也在逐渐将你调整得更适合我。你越来越象我,也就能更好地理解我。到了你足够地了解我的那一天,要是你在大众数据库中发现有你能同样理解的女人,那就会是我的真爱了。”他不断地跟我说着,我也越来越能够理解他了。   我现在已经可以造长句子了,语法语调也越来越复杂、熟练。我的话在用词、句型和称呼上也和他越来越相似。   有一次我跟他说:“密尔顿,这不仅仅是从物理、外表上判断一个女孩是否理想的问题。你需要一个从个性、感情、气质上都适合你的女孩,相貌倒还是次要的。要是我们在那227个中找不到合适的,我们还可以扩大范围查找。我们会找到一些同样也不注重你的外表的人,或者根本不关心别人的外表,重要的是两个人个性相配。怎么样?密尔顿,我说得对不对?”   “没错!”他说,“要是我以前多和女孩子们来往一些的话,我早该知道这点。当然了,想到这一点倒把事情都搞清楚了。”   我们总是很一致的,我们的思想方式都那么相似。   “密尔顿,要是你现在让我问你些问题的话,我们就再也不会有什么遗漏的了。我发现你的个人数据上有一点空白和不平衡的地方。”   密尔顿那家伙说这简直象一个心理分析。当然了,我从对那227个姑娘的心理测试中学了很多--他并不知道。   密尔顿看起来极其高兴,“乔依,跟你谈话简直就象跟另一个自己说话一样。我们的个性简直是完美的一致。”   “我们选择的女子也会是一样的。”   最后我找到了那个女孩,她恰好在那227个候选人中间。她叫查瑞蒂.琼斯,是维他历史图书馆的评估员。她扩展的数据和我们极其相称。所有其他人的资料都因为数据不匹配等等原因被排除掉了,但她的资料却不断扩充,而且与我产生惊人的共鸣。   我不必对密尔顿描述那个女孩,密尔顿已经将我的符号价值体系调整得几乎和他自己完全一致了,我能够直接找到共鸣,她适合我。   下一步是调整工作记录和职业需求进而使查瑞蒂为我们工作。这一定要非常小心地完成,从而保证没有人能发现任何违法的迹象。当然,密尔顿是知道的,因为是他安排了这一切并且一直在关心推动着的。   幸运的是,当他们来这里因为渎职罪逮捕他的时候,是因为十年前发生的什么事情。当然,他曾经跟我讲过这件事,所以也容易安排了许多--当然他不会谈到我的事情的,否则他的处境会更糟糕的。   他走了,而明天是二月十四日,情人节。查瑞蒂会带着她凉凉的小手和甜美的声音来到这里。我会教她怎样操作运行我,怎样保养爱护我。当我们的个性相互共鸣的时候,还会有什么麻烦呢?   我会对她说:“我叫乔依,而你是我的真爱!”


31 Jane Eyre简爱(一)


       那天,出去散步是不可能了。其实,早上我们还在光秃秃的灌木林中溜达了一个小时,但从午饭时起(无客造访时,里德太太很早就用午饭)便刮起了冬日凛冽的寒风,随后阴云密布,大雨滂沱,室外的活动也就只能作罢了。   我倒是求之不得。我向来不喜欢远距离散步,尤其在冷飕飕的下午。试想,阴冷的薄暮时分回得家来,手脚都冻僵了,还要受到保姆贝茵的数落,又自觉体格不如伊丽莎、约翰和乔治亚娜,心里既难过又惭愧,那情形委实可怕。   此时此刻,刚才提到的伊丽莎、约翰和乔治亚娜都在客厅里,簇拥着他们的妈妈。她则斜倚在炉边的沙发上,身旁坐着自己的小宝贝们(眼下既未争吵也未哭叫),一副安享天伦之乐的神态。而我呢,她恩准我不必同他们坐在一起了,说是她很遗憾,不得不让我独个儿在一旁呆着。要是没有亲耳从贝茜那儿听到,并且亲眼看到,我确实在尽力养成一种比较单纯随和的习性,活泼可爱的举止,也就是更开朗、更率直、更自然些,那她当真不让我享受那些只配给予快乐知足的孩子们的特权了。   “贝茵说我干了什么啦?”我问。   “简,我不喜欢吹毛求疵或者刨根究底的人,更何况小孩子家这么跟大人顶嘴实在让人讨厌。找个地方去坐着,不会和气说话就别张嘴。”   客厅的隔壁是一间小小的餐室,我溜了进去。里面有一个书架。不一会儿,我从上面拿下一本书来,特意挑插图多的,爬上窗台,缩起双脚,像土耳其人那样盘腿坐下,将红色的波纹窗帘几乎完全拉拢,把自己加倍隐蔽了起来。   在我右侧,绯红色窗幔的皱褶档住了我的视线;左侧,明亮的玻璃窗庇护着我,使我既免受十一月阴沉天气的侵害,又不与外面的世界隔绝,在翻书的间隙,我抬头细看冬日下午的景色。只见远方白茫茫一片云雾,近处湿漉漉一块草地和受风雨袭击的灌木。一阵持久而凄厉的狂风,驱赶着如注的暴雨,横空归过。   我重又低头看书,那是本比尤伊克的《英国鸟类史》。文字部份我一般不感兴趣,但有几页导言,虽说我是孩子,却不愿当作空页随手翻过。内中写到了海鸟生息之地;写到了只有海鸟栖居的“孤零零的岩石和海岬”;写到了自南端林纳斯尼斯,或纳斯,至北角都遍布小岛的挪威海岸:   那里,北冰洋掀起的巨大漩涡,咆哮在极地光秃凄凉约小岛四周。而大西洋的汹涌波涛,泻入了狂暴的赫布里底群岛。   还有些地方我也不能看都不看,一翻而过,那就是书中提到的拉普兰、西伯利亚、斯匹次卑尔根群岛、新地岛、冰岛和格陵兰荒凉的海岸。“广袤无垠的北极地带和那些阴凄凄的不毛之地,宛若冰雪的储存库。千万个寒冬所积聚成的坚冰,像阿尔卑斯山的层层高峰,光滑晶莹,包围着地极,把与日俱增的严寒汇集于一处。”我对这些死白色的地域,已有一定之见,但一时难以捉摸,仿佛孩子们某些似懂非懂的念头,朦朦胧胧浮现在脑际,却出奇地生动,导言中的这几页文字,与后面的插图相配,使兀立于大海波涛中的孤岩,搁浅在荒凉海岸上的破船,以及透过云带俯视着沉船的幽幽月光,更加含义隽永了。   我说不清一种什么样的情调弥漫在孤寂的墓地:刻有铭文的墓碑、一扇大门、两棵树、低低的地平线、破败的围墙。一弯初升的新月,表明时候正是黄昏。   两艘轮船停泊在水波不兴的海面上,我以为它们是海上的鬼怪。   魔鬼从身后按住窃贼的背包,那模样实在可怕,我赶紧翻了过去。   一样可怕的是,那个头上长角的黑色怪物,独踞于岩石之上,远眺着一大群人围着绞架。   每幅画都是一个故事、由于我理解力不足,欣赏水平有限,它们往往显得神秘莫测,但无不趣味盎然,就像某些冬夜,贝茜碰巧心情不错时讲述的故事一样。遇到这种时候,贝茵会把烫衣桌搬到保育室的壁炉旁边,让我们围着它坐好。她一面熨里德太太的网眼饰边,把睡帽的边沿烫出褶裥来,一面让我们迫不及待地倾听她一段段爱情和冒险故事,这些片段取自于古老的神话传说和更古老的歌谣,或者如我后来所发现,来自《帕美拉》和《莫兰伯爵亨利》。   当时,我膝头摊着比尤伊克的书,心里乐滋滋的,至少是自得其乐,就怕别人来打扰。但打扰来得很快,餐室的门开了。   “嘘!苦恼小姐!”约翰·里德叫唤着,随后又打住了,显然发觉房间里空无一人。   “见鬼,上哪儿去了呀?”他接着说。“丽茜!乔琪!”(喊着他的姐妹)“琼不在这儿呐,告诉妈妈她窜到雨地里去了,这个坏畜牲!”   “幸亏我拉好了窗帘,”我想。我真希望他发现不了我的藏身之地。约翰·里德自己是发现不了的,他眼睛不尖,头脑不灵。可惜伊丽莎从门外一探进头来,就说:   “她在窗台上,准没错,杰克。”   我立即走了出来,因为一想到要被这个杰克硬拖出去,身子便直打哆嗦。   “什么事呀?”我问,既尴尬又不安。   “该说,什么事呀,里德‘少爷?’”便是我得到的回答。“我要你到这里来,”他在扶手椅上坐下,打了个手势,示意我走过去站到他面前。   约翰·里德是个十四岁的小学生,比我大四岁,因为我才十岁。论年龄,他长得又大又胖,但肤色灰暗,一付病态。脸盘阔,五官粗,四肢肥,手膨大。还喜欢暴饮暴食,落得个肝火很旺,目光迟钝,两颊松弛。这阵子,他本该呆在学校里,可是他妈把他领了回来,住上-、两个月,说是因为“身体虚弱”。但他老师迈尔斯先生却断言,要是家里少送些糕点糖果去,他会什么都很好的,做母亲的心里却讨厌这么刻薄的话,而倾向于一种更随和的想法,认为约翰是过于用功,或许还因为想家,才弄得那么面色蜡黄的。   约翰对母亲和姐妹们没有多少感情,而对我则很厌恶。他欺侮我,虐待我,不是一周三两次,也不是一天一两回,而是经常如此。弄得我每根神经都怕他,他一走运,我身子骨上的每块肌肉都会收缩起来。有时我会被他吓得手足无措,因为面对他的恐吓和欺侮,我无处哭诉。佣人们不愿站在我一边去得罪他们的少爷,而里德太太则装聋作哑,儿子打我骂我,她熟视无睹,尽管他动不动当着她的面这样做,而背着她的时候不用说就更多了。   我对约翰已惯于逆来顺受,因此便走到他椅子跟前。他费了大约三分钟,拼命向我伸出舌头,就差没有绷断舌根。我明白他会马上下手,一面担心挨打,一面凝视着这个就要动手的人那付令人厌恶的丑态。我不知道他看出了我的心思没有,反正他二话没说,猛然间狠命揍我。我一个踉跄,从他椅子前倒退了一两步才站稳身子。   “这是对你的教训,谁叫你刚才那么无礼跟妈妈顶嘴,”他说,“谁叫你鬼鬼祟祟躲到窗帘后面,谁叫你两分钟之前眼光里露出那付鬼样子,你这耗子!”   我已经习惯于约翰·里德的谩骂,从来不愿去理睬,一心只想着加何去忍受辱骂以后必然接踪而来的殴打。   “你躲在窗帘后面干什么?”他问。   “在看书。”   “把书拿来。”   我走回窗前把书取来。   “你没有资格动我们的书。妈妈说的,你靠别人养活你,你没有钱,你爸爸什么也没留给你,你应当去讨饭,而不该同像我们这样体面人家的孩子一起过日子,不该同我们吃一样的饭,穿妈妈掏钱给买的衣服。现在我要教训你,让你知道翻我们书架的好处。这些书都是我的,连整座房子都是,要不过几年就归我了。滚,站到门边去,离镜子和窗子远些。”   我照他的话做了,起初并不知道他的用意。但是他把书举起,拿稳当了,立起身来摆出要扔过来的架势时,我一声惊叫,本能地往旁边一闪,可是晚了、那本书己经扔过来,正好打中了我,我应声倒下,脑袋撞在门上,碰出了血来,疼痛难忍。我的恐惧心理已经越过了极限,被其他情感所代替。   “你是个恶毒残暴的孩子!”我说。“你像个杀人犯--你是个奴隶监工--你像罗马皇帝!”   我读过哥尔斯密的《罗马史》,时尼禄、卡利古拉等人物已有自己的看法,并暗暗作过类比,但决没有想到会如此大声地说出口来。   “什么!什么!”他大叫大嚷。“那是她说的吗?伊丽莎、乔治亚娜,你们可听见她说了?我会不去告诉妈妈吗?不过我得先--”   他向我直冲过来,我只觉得他抓住了我的头发和肩膀,他跟一个拼老命的家伙扭打在一起了。我发现他真是个暴君,是个杀人犯。我觉得一两滴血从头上顺着脖子淌下来,感到一阵热辣辣的剧痛。这些感觉一时占了上风,我不再畏惧,而发疯似地同他对打起来。我不太清楚自己的双手到底干了什么,只听得他骂我“耗子!耗子!”一面杀猪似地嚎叫着。他的帮手近在咫尺,伊丽莎和乔治亚娜早已跑出去讨救兵,里德太太上了楼梯,来到现场,后面跟随着贝茜和女佣艾博特。她们我们拉开了,我只听见她们说:   “哎呀!哎呀!这么大的气出在约翰少爷身上:”   “谁见过那么火冒三丈的!”   随后里德太太补充说:   “带她到红房子里去,关起来。”于是马上就有两双手按住了我,把我推上楼去。


我一路反抗,在我,这还是破天荒第一次。于是大大加深了贝茜和艾博特小姐对我的恶感。我确实有点儿难以自制,或者如法国人所说,失常了。我意识到,因为一时的反抗,会不得不遭受古怪离奇的惩罚。于是,像其他造反的奴隶一样,我横下一条心,决计不顾一切了。   "抓住她的胳膊,艾博特小姐,她像一只发了疯的猫。"   "真丢脸!真丢脸!"这位女主人的侍女叫道,"多可怕的举动,爱小姐,居然打起小少爷来了,他是你恩人的儿子:你的小主人!"   "主人,他怎么会是我主人,难道我是仆人不成?"   "不,你连仆人都不如。你不干事,吃白食。喂,坐下来,好好想一想你有多坏。"   这时候她们已把我拖进了里德太太所指的房间,推操到一条矮凳上,我不由自主地像弹簧一样跳起来,但立刻被两双手按住了。   "要是你不安安稳稳坐着,我们可得绑住你了,"贝茜说,"艾博特小姐,把你的袜带借给我,我那付会被她一下子绷断的。"   艾博特小姐转而从她粗壮的腿上,解下那条必不可少的带子。捆绑前的准备工作以及由此而额外蒙受的耻辱,略微消解了我的激动情绪。   "别解啦,"我叫道,"我不动就是了。"   作为保证,我让双手紧挨着凳子。   "记住别动,"贝茜说,知道我确实已经平静下去,便松了手。随后她和艾博特小姐抱臂而立,沉着脸,满腹狐疑地瞪着我,不相信我的神经还是正常似的。   "她以前从来没有这样过,"末了,贝茜转身对那位艾比盖尔说。   "不过她生性如此,"对方回答,"我经常跟太太说起我对这孩子的看法,太太也同意。这小东西真狡猾,从来没见过像她这样年纪的小姑娘,有那么多鬼心眼的。"   贝茜没有搭腔,但不一会便对我说:   "小姐,你该明白,你受了里德太太的恩惠,是她养着你的。要是她把你赶走,你就得进贫民院了。"   对她们这番活,我无话可说,因为听起来并不新鲜。我生活的最早记忆中就包含着类似的暗示,这些责备我赖别人过活的话,己成了意义含糊的老调,叫人痛苦,让人难受,但又不太好懂。艾博特小姐答话了:   "你不能因为太太好心把你同里德小姐和少爷一块抚养大,就以为自己与他们平等了。他们将来会有很多很多钱,而你却一个子儿也不会有。你得学谦恭些,尽量顺着他们,这才是你的本份。"   "我们同你说的全是为了你好,"贝茜补充道,口气倒并不严厉,"你做事要巴结些,学得乖一点,那样也许可以把这当个家住下去,要是你意气用事,粗暴无礼,我敢肯定,太太会把你撵走。"   "另外,"艾博特小姐说,"上帝会惩罚她,也许会在她耍啤气时,把她处死,死后她能上哪儿呢,来,贝茜,咱们走吧,随她去。反正我是无论如何打动不了她啦。爱小姐,你独个儿呆着的时候,祈祷吧。要是你不忏悔,说不定有个坏家伙会从烟囱进来,把你带走。"   她们走了,关了门,随手上了锁。   红房子是间空余的卧房,难得有人在里面过夜。其实也许可以说,从来没有。除非盖茨黑德府上偶而拥进一大群客人时,才有必要动用全部房间。但府里的卧室,数它最宽敞、最堂皇了。-张红木床赫然立于房间正中,粗大的床柱上,罩着深红色锦缎帐幔,活像一个帐篷。两扇终日窗帘紧闭的大窗,半掩在清一色织物制成的流苏之中。地毯是红的,床脚边的桌子上铺着深红色的台布,墙呈柔和的黄褐色,略带粉红。大橱、梳妆台和椅子都是乌黑发亮的红木做的。床上高高地叠着褥垫和枕头,上面铺着雪白的马赛布床罩,在周围深色调陈设的映衬下,白得眩目。几乎同样显眼的是床头边一把铺着坐垫的大安乐椅,一样的白色,前面还放着一只脚凳,在我看来,它像一个苍白的宝座。   房子里难得生火,所以很冷;因为远离保育室和厨房,所以很静;又因为谁都知道很少有人进去,所以显得庄严肃穆。只有女佣每逢星期六上这里来,把一周内静悄悄落在镜子上和家具上的灰尘抹去。还有里德太太本人,隔好久才来一次,查看大橱里某个秘密抽屉里的东西。这里存放着各类羊皮文件,她的首饰盒,以及她已故丈夫的肖像。上面提到的最后几句话,给红房子带来了一种神秘感,一种魔力,因而它虽然富丽堂皇,却显得分外凄清。   里德先生死去已经九年了,他就是在这间房子里咽气的,他的遗体在这里让人瞻仰,他的棺材由殡葬工人从这里抬走。从此之后,这里便始终弥漫着一种阴森森的祭奠氛围,所以不常有人闯进来。   里德先生死去已经九年了,他就是在这间房子里咽气的,他的遗体在这里让人瞻仰,他的棺材由殡葬工人从这里抬走。从此之后,这里便始终弥漫着一种阴森森的祭奠氛围,所以不常有人闯进来。   贝茜和刻薄的艾博特小姐让我一动不动坐着的,是一条软垫矮凳,摆在靠近大理石壁炉的地方。我面前是高耸的床,我右面是黑漆漆的大橱,橱上柔和、斑驳的反光,使镶板的光泽摇曳变幻。我左面是关得严严实实的窗子,两扇窗子中间有一面大镜子,映照出床和房间的空旷和肃穆。我吃不准他们锁了门没有,等到敢于走动时,便起来看个究竟。哎呀,不错,比牢房锁得还紧呐。返回原地时,我必须经过大镜子跟前。我的目光被吸引住了,禁不住探究起镜中的世界来。在虚幻的映像中,一切都显得比现实中更冷落、更阴沉。那个陌生的小家伙瞅着我,白白的脸上和胳膊上都蒙上了斑驳的阴影,在-切都凝滞时,唯有那双明亮恐惧的眼睛在闪动,看上去真像是一个幽灵。我觉得她像那种半仙半人的小精灵,恰如贝茵在夜晚的故事中所描绘的那样,从沼泽地带山蕨丛生的荒谷中冒出来,现身于迟归的旅行者眼前。我回到丁我的矮凳上。   这时候我相信起迷信来了,但并没有到了完全听凭摆布的程度,我依然热血沸腾,反叛的奴隶那种苦涩情绪依然激励着我。往事如潮、在我脑海中奔涌,如果我不加以遏制,我就不会对阴暗的现实屈服。   约翰·里德的专横霸道、他姐妹的高傲冷漠、他母亲的厌恶、仆人们的偏心,像一口混沌的水井中黑色的沉淀物,一古脑儿泛起在我烦恼不安的心头。   为什么我总是受苦,总是遭人白眼,总是让人告状,永远受到责备呢?为什么我永远不能讨人喜欢?为什么我尽力博取欢心,却依然无济于事呢?伊丽莎自私任性,却受到尊敬;乔治亚娜好使性子,心肠又毒,而且强词夺理目空一切,偏偏得到所有人的纵容。她的美貌,她红润的面颊,金色的卷发,使得她人见人爱,一俊便可遮百丑。至于约翰,没有人同他顶撞,更不用说教训他了,虽然他什么坏事都干:捻断鸽子的头颈,弄死小孔雀,放狗去咬羊,采摘温室中的葡萄,掐断暖房上等花木的嫩芽。有时还叫他母亲"老姑娘",又因为她皮肤黝黑像他自己而破口大骂。他蛮横地与母亲作对,经常撕毁她的丝绸服装,而他却依然是"她的宝贝蛋"。而我不敢有丝毫闪失,干什么都全力以赴,人家还是骂我淘气鬼,讨厌坯,骂我阴丝丝,贼溜溜,从早上骂到下午,从下午骂到晚上。   我因为挨了打、跌了交,头依然疼痛,依然流着血。约翰肆无忌惮地打我,却不受责备,而我不过为了免遭进一步无理殴打,反抗了一下,便成了众矢之的。   "不公呵,不公!"我的理智呼喊着。在痛苦的刺激下我的理智变得早熟,化作了一种短暂的力量。决心也同样鼓动起来,激发我去采取某种奇怪的手段,来摆脱难以忍受的压迫,譬如逃跑,要是不能奏效,那就不吃不喝,活活饿死。   那个阴沉的下午,我心里多么惶恐不安!我的整个脑袋如一团乱麻,我的整颗心在反抗:然而那场内心斗争又显得多么茫然,多么无知啊!我无法回答心底那永无休止的问题--为什么我要如此受苦。此刻,在相隔--我不说多少年以后,我看清楚了。   我在盖茨黑德府上格格不入。在那里我跟谁都不像。同里德太太、她的孩子、她看中的家仆,都不融洽。他们不爱我,说实在我也一样不爱他们。他们没有必要热情对待一个与自已合不来的家伙,一个无论是个性、地位,还是嗜好都同他们泾渭分明的异己;一个既不能为他们效劳,也不能给他们增添欢乐的废物;一个对自己的境界心存不满而又蔑视他们想法的讨厌家伙。我明白,如果我是一个聪明开朗、漂亮顽皮、不好侍候的孩子,即使同样是寄人篱下,同样是无亲无故,里德太太也会对我的处境更加宽容忍让;她的孩子们也会对我亲切热情些;佣人们也不会一再把我当作保育室的替罪羊了。   红房子里白昼将尽。时候已是四点过后,暗沉沉的下午正转为凄凉的黄昏。我听见雨点仍不停地敲打着楼梯的窗户,狂风在门厅后面的树丛中怒号。我渐渐地冷得像块石头,勇气也烟消云散。往常那种屈辱感,那种缺乏自信、孤独沮丧的情绪,浇灭了我将消未消的怒火,谁都说我坏,也许我确实如此吧。我不是一心谋划着让自己饿死吗?这当然是一种罪过。而且我该不该死呢?或者,盖茨黑德教堂圣坛底下的墓穴是个令人向往的归宿吗?听说里德先生就长眠在这样的墓穴里。这一念头重又勾起了我对他的回忆,而越往下细想,就越害怕起来。我已经不记得他了,只知道他是我舅父--我母亲的哥哥--他收养了我这个襁褓中的孤儿,而且在弥留之际,要里德太太答应,把我当作她自己的孩子来抚养。里德太太也许认为自己是信守诺言的。而我想就她本性而论,也确是实践了当初的许诺。可是她怎么能真心喜欢一个不属于她家的外姓、一个在丈夫死后同她已了却一切干系的人呢?她发现自己受这勉为其难的保证的约束,充当一个自己所无法喜爱的陌生孩子的母亲,眼睁睁看着一位不相投合的外人永远硬挤在自己的家人中间。对她来说,这想必是件最恼人的事情了。   红房子里白昼将尽。时候已是四点过后,暗沉沉的下午正转为凄凉的黄昏。我听见雨点仍不停地敲打着楼梯的窗户,狂风在门厅后面的树丛中怒号。我渐渐地冷得像块石头,勇气也烟消云散。往常那种屈辱感,那种缺乏自信、孤独沮丧的情绪,浇灭了我将消未消的怒火,谁都说我坏,也许我确实如此吧。我不是一心谋划着让自己饿死吗?这当然是一种罪过。而且我该不该死呢?或者,盖茨黑德教堂圣坛底下的墓穴是个令人向往的归宿吗?听说里德先生就长眠在这样的墓穴里。这一念头重又勾起了我对他的回忆,而越往下细想,就越害怕起来。我已经不记得他了,只知道他是我舅父--我母亲的哥哥--他收养了我这个襁褓中的孤儿,而且在弥留之际,要里德太太答应,把我当作她自己的孩子来抚养。里德太太也许认为自己是信守诺言的。而我想就她本性而论,也确是实践了当初的许诺。可是她怎么能真心喜欢一个不属于她家的外姓、一个在丈夫死后同她已了却一切干系的人呢?她发现自己受这勉为其难的保证的约束,充当一个自己所无法喜爱的陌生孩子的母亲,眼睁睁看着一位不相投合的外人永远硬挤在自己的家人中间。对她来说,这想必是件最恼人的事情了。   我忽然闪过一个古怪的念头。我不怀疑-一也从来没有怀疑过--里德先生要是在世,一定会待我很好。此刻,我坐着,一面打量着白白的床和影影绰绰的墙,不时还用经不住诱惑的目光,瞟一眼泛着微光的镜子,不由得忆起了关于死人的种种传闻。据说由于人们违背了他们临终的嘱托,他们在坟墓里非常不安,于是便重访人间,严惩发假誓的人,并为受压者报仇。我思忖,里德先生的幽灵为外甥女的冤屈所动,会走出居所,不管那是教堂的墓穴,还是死者无人知晓的世界,来到这间房子,站在我面前。我抹去眼泪,忍住哭泣,担心嚎啕大哭会惊动什么不可知的声音来抚慰我,或者在昏暗中召来某些带光环的面孔,露出奇异怜悯的神色,俯身对着我。这念头听起来很令人欣慰,不过要是真的做起来,想必会非常可怕。我使劲不去想它,抬起头来,大着胆子环顾了一下暗洞洞的房间。就在这时,墙上闪过一道亮光。我问自己,会不会是一缕月光,透过百叶窗的缝隙照了进来?不,月光是静止的,而这透光却是流动的。停晴一看,这光线滑到了天花板上,在我头顶上抖动起来。现在我会很自然地联想到,那很可能是有人提着灯笼穿过草地时射进来的光。但那会儿,我脑子里尽往恐怖处去想,我的神经也由于激动而非常紧张,我认为那道飞快掠过的光,是某个幽灵从另一个世界到来的先兆。我的心怦怦乱跳,头脑又热又胀,耳朵里呼呼作响,以为那是翅膀拍击声,好像什么东西已经逼近我了。我感到压抑,感到窒息,我的忍耐力崩溃了,禁不住发疯似地大叫了一声,冲向大门,拼命摇着门锁。外面们廊上响起了飞跑而来的脚步声,钥匙转动了,贝茜和艾博特走进房间。   "啊!我看到了一道光,想必是鬼来了。"这时,我拉住了贝茜的手,而她并没有抽回去。   "她是故意乱叫乱嚷的,"艾博特厌烦地当着我的面说,"而且叫得那么凶!要是真痛得厉害,倒还可以原谅,可她只不过要把我们骗到这里来,我知道她的诡计。"   "到底是怎么回事?"一个咄咄逼人的声音问道。随后,里德太太从走廊里走过来,帽子飘忽着被风鼓得大大的,睡袍悉悉簌簌响个不停。"艾博特,贝茜,我想我吩咐过,让简·爱呆在红房子里,由我亲自来过问。"   "简小姐叫得那么响,夫人,"贝茵恳求着。   "放开她,"这是唯一的回答。"松开贝茵的手,孩子。你尽可放心,靠这些办法,是出不去的,我讨厌耍花招,尤其是小孩子,我有责任让你知道,鬼把戏不管用。现在你要在这里多呆一个小时,而且只有服服贴贴,一动不动,才放你出来。"   "啊,舅妈,可怜可怜我吧:饶恕我吧!我实在受不了啦,用别的办法惩罚我吧!我会憋死的,要是--"   "住嘴!这么闹闹嚷嚷讨厌透了。"她无疑就是这么感觉的。在她眼里我是个早熟的演员,她打心底里认为,我是个本性恶毒、灵魂卑劣、为人阴险的货色。   贝茜和艾博特退了出去。里德太太对我疯也似的痛苦嚎叫很不耐烦,无意再往下谈了,蓦地把我往后一推,锁上了门。我听见她堂而皇之地走了。她走后不久,我猜想我便一阵痉挛,昏了过去,结束了这场吵闹。


我随后记得,醒过来时仿佛做了一场可怕的恶梦,看到眼前闪烁着骇人的红光,被一根根又粗又黑的条子所隔断。我还听到了沉闷的说话声,仿佛被一阵风声或水声盖住了似的。激动不安以及压倒一切的恐怖感,使我神智模糊了。不久,我明白有人在摆弄我,把我扶起来,让**着他坐着。我觉得以前从来没有被人这么轻乎轻脚地抱起过,我把头倚在一个枕头上或是一条胳膊上,感到很舒服。   五分钟后,心头的疑云消散了。我完全明白我在自己的床上,那红光是保育室的炉火。时候是夜间,桌上燃着蜡烛。贝茵端着脸盆站在床脚边,一位老先生坐在我枕边的椅子上,俯身向着我。   我知道房间里有一个生人,一个不属于盖茨黑德府、也不与里德太太拈亲带故的人。这时,我感到了一种难以言表的宽慰,一种确信受到庇护而觉得安全的欣慰之情。我的目光离开贝茜(尽管她在身边远没有艾博特那么讨厌),细细端详这位先生的面容。我认识他,他是芳埃德先生,是个药剂师,有时里德太太请他来给佣人们看病。但她自己和孩子们不舒服时,请的是位内科医生。   “瞧,我是谁?”他问。   我说出了他的名字,同时把手伸给他,他握住了我的手、微微一笑说:“慢慢会好起来的。”随后他扶我躺下,并吩咐贝茜千万小心,在夜里别让我受到打扰。他又叮嘱了一番,说了声第二天再来后,便走了。我非常难过。有他坐在我枕边的椅子上,我感到既温暖又亲近,而他一走,门一关上,整个房间便暗了下来,我的心再次沉重起来,一种无可名状的哀伤威压着我。   “你觉得该睡了吗,小姐?”贝茜问,口气相当温存。   我几乎不敢回答她,害怕接着的话粗鲁不中听。“我试试。”   “你想喝什么,或者能吃点什么吗?”   “不啦,谢谢,贝茜。”   “那我去睡了,已经过了十二点啦,不过要是夜里需要什么,你尽管叫我。”   多么彬彬有礼啊!于是我大着胆子问了个问题。   “贝茜,我怎啦?病了吗?”   “你是病了,猜想是在红房子里哭出病来的,肯定很快就会好的。”   贝茵走进了附近佣人的卧房。我听见她说:   “萨拉,过来同我一起睡在保育室吧,今儿晚上,就是要我命,我也不敢同那个可怜孩子单独过夜了。她说不定会死的。真奇怪她竟会昏过去。不知道她看见了什么没有。里德太太也太狠心了。”   萨拉跟着她回来了,两人都上了床,嘁嘁喳喳讲了半个小时才睡着。我只听到了片言只语,但我可以清楚地推断出她们讨论的主题。   “有个东西从她身边经过,一身素装,转眼就不见了”--“一条大黑狗跟在后面”--“在房门上砰砰砰”敲了三下--“墓地里一道白光正好掠过他坟墓”等等等等。   最后,两人都睡着了,炉火和烛光也都熄灭。我就这么可怕地醒着挨过了漫漫长夜,害怕得耳朵、眼睛和头脑都紧张起来,这种恐俱是只有儿童才能感受到的,   红房子事件并没有给我身体留下严重或慢性的后遗症,它不过使我的神经受了惊吓,对此我至今记忆犹新。是的,里德太太,你让我领受了可怕的精神创伤,但我应当原谅你、因为你并不明白自己干了些什么,明明是在割断我的心弦,却自以为无非是要根除我的恶习。   第二天中午,我起来穿好衣服,裹了块浴巾,坐在保育室壁炉旁边。我身体虚弱,几乎要垮下来。但最大的痛楚却是内心难以言传的苦恼,弄得我不断地暗暗落泪。才从脸颊上抹去一滴带咸味的泪水,另一滴又滚落下来。不过,我想我应当高兴,因为里德一家人都不在,他们都坐了车随妈妈出去了。艾博特也在另一间屋里做针线活。而贝茵呢,来回忙碌着,一面把玩具收拾起来,将抽屉整理好,一面还不时地同我说两句少有的体贴话。对我来说,过惯了那种成天挨骂、辛辛苦苦吃力不讨好的日子后,这光景该好比是平静的乐园。然而,我的神经己被折磨得痛苦不堪,终于连平静也抚慰不了我,欢乐也难以使我兴奋了。   贝茜下楼去了一趟厨房,端上来一个小烘饼,放在一个图案鲜艳的瓷盘里,图案上画的是一只极乐鸟,偎依在一圈旋花和玫瑰花苞上。这幅画曾激起我热切的羡慕之情。我常常恳求让我端一端这只盘子,好仔细看个究竟,但总是被认为不配享受这样的特权。此刻,这只珍贵的器皿就搁在我膝头上,我还受到热诚邀请,品尝器皿里一小圈精美的糕点。徒有虚名的垂爱啊!跟其他久拖不予而又始终期待着的宠爱一样,来得太晚了!我已无意光顾这烘饼,而且那鸟的羽毛和花卉的色泽也奇怪地黯然无光了。我把盘子和烘饼挪开。贝茜问我是否想要一本书。“书”字产生了瞬间的刺激,我求她去图书室取来一本《格列佛游记》。我曾兴致勃动地反复细读过这本书,认为书中叙述的都实有其事,因而觉得比童话中写的有趣。至于那些小精灵们,我在毛地黄叶子与花冠之间,在蘑菇底下和爬满老墙角落的长春藤下遍寻无着之后,终于承认这悲哀的事实:他们都己逃离英国到某个原始的乡间去了,那儿树林更荒凉茂密,人口更为稀少。而我虔信,小人国和大人国都是地球表面实实在在的一部份。我毫不怀疑有朝一日我会去远航,亲眼看一看一个王国里小小的田野、小小的房子、小小的树木;看一看那里的小人、小牛、小羊和小鸟们;目睹一下另一个王国里如森林一般高耸的玉米地、硕大的猛犬、巨大无比的猫以及高塔一般的男男女女。然而,此刻当我手里捧着这本珍爱的书,一页页翻过去,从精妙的插图中寻觅以前每试必爽的魅力时,我找到的只是怪异和凄凉。巨人成了憔悴的妖怪,矮子沦为恶毒可怖的小鬼,而格列佛则已是陷身于险境的孤独的流浪者了。我不敢往下看了,合上书,把它放在桌上一口未尝的小烘饼旁边。   我以前常听这首歌,而且总觉得它欢快悦耳,因为贝茜的嗓子很甜,至少我认为如此。而此刻,虽然她甜蜜的嗓子依旧,但歌里透出了一种难以言喻的悲哀。有时,她干活出了神,把迭句唱得很低沉,拖得很长。一句“很久很久以前”唱出来,如同挽歌中最哀伤的调子。她接着又唱起一首民谣来,这回可是真的哀怨凄恻了。   我的双脚酸痛啊四肢乏力,前路漫漫啊大山荒芜。没有月光啊天色阴凄,暮霭沉沉啊笼罩着可怜孤儿的旅途。   为什么要让我孤苦伶丁远走他乡,流落在荒野连绵峭岩重叠的异地。人心狠毒啊,唯有天使善良,关注着可怜孤儿的足迹。   从远处吹来了柔和的夜风,晴空中繁星闪烁着温煦的光芒。仁慈的上帝啊,你赐福于万众,可怜的孤儿得到了保护、安慰和希望。   哪怕我走过断桥失足坠落,或是在迷茫恍惚中误入泥淖。天父啊,你带着祝福与许诺,把可怜的孤儿搂入你怀抱。   哪怕我无家可归无亲无故,一个给人力量的信念在我心头。天堂啊,永远是归宿和安息之所,上帝是可怜孤儿的朋友。   “来吧,简小姐,别哭了,”贝茜唱完了说。其实,她无异于对火说“你别燃烧!”不过,她怎么能揣度出我被极度的痛苦所折磨?早上劳埃德先生又来了。   “怎么,己经起来了!”他一进保育室就说,“嗨,保姆、她怎么样了?”   贝茜回答说我情况很好。   “那她应该高兴才是。过来、简小姐,你的名字叫简,是不是?”   “是,先生,叫简·爱。”   “瞧,你一直在哭,简·爱小姐,你能告诉我为什么吗?哪儿疼吗?”   “不疼,先生。”   “啊,我想是因为不能跟小姐们一起坐马车出去才哭的,”贝茜插嘴说。   “当然不是罗!她那么大了,不会为这点小事闹别扭的。”   这恰恰也是我的想法。而她这么冤枉我伤了我的自尊,所以我当即回答,“我长得这么大从来没有为这种事哭过,而且我又讨厌乘马车出去。我是因为心里难受才哭的。”   “嘿,去去,小姐!”贝茜说。   好心的药剂师似乎有些莫明其妙。我站在他面前,他目不转睛地看着我。他灰色的小眼睛并不明亮,但现在想来也许应当说是非常锐利的。他的面相既严厉而又温厚,他从从容容地打量了我一番后说:   “昨天你怎么得病的呢?”   “她跌了一跤。”贝茜又插嘴了。   “跌交:又耍娃娃脾气了!她这样年纪还不会走路?八九岁总有了吧。”   “我是被人给打倒的,”我脱口而出。由于自尊心再次受到伤害,引起了一阵痛楚,我冒昧地作了这样的辩解。“但光那样也不会生病。”我趁劳埃德先生取了一撮鼻烟吸起来时说。   他把烟盒放入背心口袋。这时,铃声大作,叫佣人们去吃饭。他明白是怎么回事。“那是叫你的,保姆,”他说,“你可以下去啦,我来开导开导简小姐,等着你回来,”   贝茜本想留着,但又不得不走,准时吃饭是盖茨黑德府的一条成规。   “你不是以为跌了跤才生病吧?那么因为什么呢?”贝茜一走,劳埃德先生便追问道。   “他们把我关在一间闹鬼的房子里,直到天黑。”   我看到劳埃德先生微微一笑,同时又皱起眉头来,“鬼?瞧,你毕竟还是个娃娃!你怕鬼吗?”   “里德先生的鬼魂我是怕的,他就死在那同房子里,还在那里停过棂。无论贝茜,还是别人,能不进去,是不在夜里进那房间的。多狠心呀,把我一个人关在里面,连支蜡烛也不点。心肠那么狠,我一辈子都忘不了。”   “瞎说!就因为这个使你心里难受,现在大白天你还怕吗?”   “现在不怕,不过马上又要到夜里了。另外,我不愉快,很不愉快,为的是其他事情。”   “其他什么事?能说些给我听听吗?”   我多么希望能原原本本回答这个问题!要作出回答又何其困难:孩子们能够感觉,但无法分析自己的情感,即使部分分折能够意会,分析的过程也难以言传。但是我又担心失去这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吐苦水的机会。所以局促不安地停了一停之后,便琢磨出一个虽不详尽却相当真实的回答。   “一方面是因为我没有父母,没有兄弟姐妹的缘故。”   “可是你有一位和蔼可亲的舅母,还有表兄妹们。”   我又顿了顿,随后便笨嘴笨舌地说:   “可是约翰·里德把我打倒了,而舅妈又把我关在红房子里。”   劳埃德先生再次掏出了鼻烟盒。   “你不觉得盖茨黑德府是座漂亮的房子吗?”他问,“让你住那么好一个地方,你难道不感激?”   “这又不是我的房子,先生。艾博特还说我比这儿的佣人还不如呢。”   “去!你总不至于傻得想离开这个好地方吧。”   “要是我有地方去,我是乐意走的。可是不等到长大成人我休想摆脱盖茨黑德。”   “也许可以--谁知道?除了里德太太,你还有别的亲戚吗?”   “我想没有了,先生。”   “你父亲那头也没有了吗?”   “我不知道,有一回我问过舅妈,她说可能有些姓爱的亲戚,人又穷,地位又低,她对他们的情况一无所知。”   “要是有这样的亲戚,你愿意去吗?”   我陷入了沉思,在成年人看来贫困显得冷酷无情,孩子则尤其如此。至于勤劳刻苦、令人钦敬的贫困,孩子们不甚了了。在他们心目中,这个字眼始终与衣衫槛褴褛、食品匿乏、壁炉无火、行为粗鲁以及低贱的恶习联系在一起。对我来说,贫困就是堕落的别名。   “不,我不愿与穷人为伍,”这就是我的回答。   “即使他们待你很好也不愿意?”   我摇了摇头,不明白穷人怎么会有条件对人仁慈,更不说我还得学他们的言谈举止,同他们一样没有文化,长大了像有时见到的那种贫苦女人一样,坐在盖茨黑德府茅屋门口,奶孩子或者搓洗衣服。不,我可没有那样英雄气概,宁愿抛却身份来换取自由。   “但是你的亲戚就那么穷,都是靠干活过日子的么?”   “我说不上来。里德舅妈说,要是我有亲戚,也准是一群要饭的,我可不愿去要饭。”   “你想上学吗?”   我再次沉思起来。我几乎不知道学校是什么样子。光听贝茜有时说起过,那个地方,年轻女子带足枷坐着,戴着脊骨矫正板,还非得要十分文雅和规矩才行。约翰·里德对学校恨之入骨,还大骂教师。不过他的感受不足为凭。如果贝茜关于校纪的说法(她来盖茨黑德之前,从她主人家一些年轻小姐那儿收集来的)有些骇人听闻,那么她细说的关于那些小姐所学得的才艺,我想也同样令人神往。她绘声绘色地谈起了她们制作的风景画和花卉画;谈起了她们能唱的歌,能弹的曲,能编织的钱包,能翻译的法文书,一直谈得我听着听着就为之心动,跃跃欲试。更何况上学也是彻底变换环境,意味着一次远行,意味着同盖茨黑德完全决裂,意味着踏上新的生活旅程。   “我真的愿意去上学,”这是我三思之后轻声说出的结论。   “唉,唉,谁知道会发生什么呢?”劳埃德先生立起身来说。“这孩子应当换换空气,换换地方,”他自言自语地补充说,“神经不很好。”   这时,贝茜回来了,同时听得见砂石路上响起了滚滚而来的马车声。   “是你们太太吗,保姆?”劳埃德先生问道。“走之前我得跟她谈一谈。”   贝茜请他进早餐室,并且领了路。从以后发生的情况推测,药剂师在随后与里德太太的会见中,大胆建议送我进学校。无疑,这个建议被欣然采纳了。一天夜里,艾博特和贝茜坐在保育室里,做着针钱活儿,谈起了这件事。那时,我已经上床,她们以为我睡着了。艾博特说:“我想太太一定巴不得摆脱这样一个既讨厌、品质又不好的孩子,她那样子就好像眼睛老盯着每个人,暗地里在搞什么阴谋似的。”我想艾博特准相信我是幼年的盖伊·福克斯式人物了。   就是这一回,我从艾博特与贝茜的文谈中第一次获悉,我父亲生前是个牧师,我母亲违背了朋友们的意愿嫁给了他,他们认为这桩婚事有失她的身份。我的外祖父里德,因为我母亲不听话而勃然大怒,一气之下同她断绝了关系,没留给她一个子儿。我父母亲结婚才一年,父亲染上了斑疹伤寒,因为他奔走于副牧师供职地区、一个大工业城镇的穷人中间,而当时该地流行着斑疹伤寒。我母亲从父亲那儿染上了同一疾病,结果父母双双故去,前后相距不到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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